交通事故醫藥費的賠償范圍

導讀:
未經醫院同意而擅自購買藥品的費用是否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責任人承擔?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1款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據此,只要交通事故責任人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購買藥品的行為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交通事故醫藥費的賠償范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醫院同意而擅自購買藥品的費用是否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責任人承擔?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1款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據此,只要交通事故責任人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購買藥品的行為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關于交通事故醫藥費的賠償范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醫院同意而擅自購買藥品的費用是否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責任人承擔?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1款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據此,只要交通事故責任人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購買藥品的行為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