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施工怎么處罰

導讀:
因此,即使建設單位承諾無證施工的行政處罰及責任均由其承擔,施工單位也不可心存僥幸。那么無證施工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即使建設單位承諾無證施工的行政處罰及責任均由其承擔,施工單位也不可心存僥幸。關于無證施工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一些特殊領域,擁有資質是進入該特殊領域的前提,比如建筑工程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需由有資格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沒有法定證件的就會構成無證施工,此類行為會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嚴重影響建筑工程質量,那一般無證施工怎么處罰?下面大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的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若建設單位未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就開工建設,即是屬無證施工違法建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未按相關規定申領施工證進行施工,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可以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工,并可處以工程總造價0.5%至2%的罰款;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對施工單位可以給予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包括: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
1、例行檢查:指項目經理組織的日常檢查或施工企業組織的定期抽查,監理工程師應參與此類自檢活動并對活動記錄審查簽認,督促整改。
2、專項檢查:按市建委頒發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對諸如于泥渣土挖運、衛生防疫。管理資料、宣傳教育等進行的檢查,以及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開展的專項檢查或對重點項目和部位所進行的檢查。
3、聯合檢查:指監督小組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在施工過程中分三個階段進行的檢查(即基礎、主體結構和工程竣工前三個階段)。評分結果由項目經理或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簽名,作為該工程竣工評定施工安全等級的主要依據。
《建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第十五條規定依照本辦法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罰款。
從行政責任的承擔主體上來看,建設單位作為取得施工許可證的義務主體,其必然也是承擔行政處罰的主體之一。施工單位明知無證施工系違法行為,其依法有權拒絕施工但仍然組織進場開工,依照目前的司法實踐,即使是建設單位強令開工的情況,也無法完全免除施工單位的法律責任,一般司法裁判會將其作為雙方過錯程度的考量因素,并最終影響損失、違約責任大小的認定結果。因此,即使建設單位承諾無證施工的行政處罰及責任均由其承擔,施工單位也不可心存僥幸。
此外,無證施工的行政責任主體不僅是單位,還有各單位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施工單位以及項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員均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謹記依法施工、加強施工管理。從行政責任的法律后果來看,對施工單位的處罰結果包括責令停止施工和罰款,工程一旦全面停工,停工窩工期間的人、材、機損失最終由誰承擔必然又會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互相推諉的一個難題。而且,行政處罰作為施工單位的不良信息,將會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上予以公示,直接影響到施工單位的信用狀況,并對施工單位的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申請、招投標方面都產生消極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