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60歲以上的老年人計算誤工費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一、60歲以上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60歲以上的老年人計算誤工費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可見,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未排除老人的誤工費求償權。
二、60歲以上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是否計算誤工費的前提是原告是否具有勞動能力、是否因傷導致收入減損。勞動能力與退休年齡并沒有必然的關系。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將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定為60周歲,女職工為55歲或50歲,這并不表明退休職工喪失勞動能力,如果有事實證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勞動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損害而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確因誤工而遭受了收入的喪失或減少的,被認定為無勞動能力則不合理。
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勞動者的一種待遇,是憲法規定的休息權在勞動法上的體現。在城鎮,退休職工受返聘的現象并不鮮見;在廣大農村,很多老年人還在繼續勞動。因此,只要存在收入減損,均可以主張誤工費。
當然,在計算誤工費的賠償數額時,應考慮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和收入狀況,以及傷害對勞動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響程度,酌情計算誤工費。
誤工費賠償需要什么證據
1、收入狀況證據內容可以包括:
(1)具體的收入水平數據;
(2)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
(3)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2、誤工時間的證據內容包括: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鑒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鑒定,憑鑒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法律法規《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