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責任險是指什么

導讀:
第三方責任險包括的項目為:被保險車輛在正常使用的過程當中,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則保險公司可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以及經過保險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為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保險公司可以在責任限額外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百分之三十,法律法規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一、第三方責任險包括哪些項目?
第三方責任險包括的項目為:被保險車輛在正常使用的過程當中,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則保險公司可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以及經過保險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為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保險公司可以在責任限額外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方責任險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在投保時事先約定,投保人可選擇購買5萬元限額,10萬元限額,20萬元限額,50萬元限額,100萬萬元限額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限額的檔次,當然,不同檔次的保費也是不一樣的。
二、第三方責任險是指什么?
第三方責任險是指由于被保險人疏忽過失而給第三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保險公司對第三者財產進行賠償或對第三者人身傷害進行給付的一種保險。
第三方責任險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后,第三方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三、第三方責任險包括賠償對方車輛嗎?
第三方責任險包括了賠償對方車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zhi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處理。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依據我國現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處理。
法律法規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
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