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的交通事故還有案底嗎

導讀: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涉嫌刑事處罰,會留案底。那么處理好的交通事故還有案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是因交通事故致人身遭受損害并進行傷殘鑒定的,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那么處理好的交通事故還有案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到行政處罰的,沒有案底。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涉嫌刑事處罰,會留案底。案底指的是刑事處罰記錄,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
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是因交通事故致人身遭受損害并進行傷殘鑒定的,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刑法》第十四條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沒有報案可以要求交警處理嗎
交通事故發生后,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機關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因此發生事故后及時報案是每個有能力的當事人尤其是司機應盡的義務。當發生交通事故需要公安機關處理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點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報案。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2條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