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駕駛證要扣分嗎

導讀: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處理交通事故駕駛證要扣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那么處理交通事故駕駛證要扣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駕駛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則發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扣分的。但是,如果駕駛證在事故發生中有明顯的交通違章行為,并承擔事故責任,則發生交通事故后是要扣分的,嚴重的還會吊銷駕照,甚至禁駕。
二、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第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佯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等
第三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等。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否拒收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通事故之后,交通警察在經過現場勘驗、檢查、調查等相關程序,制作出的以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并及時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不得以拒絕簽收為手段來影響公安機關的責任認定書的送達。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當事人拒收認定書,并不意味著事故處理機關沒有送交。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記錄在案,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內做出復核結論。
當然,當事人收到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爭議。因此,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絕不可拒收。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要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書不滿的話,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職能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這是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決定的。同時,也不存在拒收的情況。因為這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無需征得當事人的同意。更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面的知識,請你到律圖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