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

導讀:
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另外出現以下幾種違章扣分行為會吊銷駕駛證1、3個記分周期內有醉酒駕車2次的會直接吊銷而且5年內不能重考。那么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另外出現以下幾種違章扣分行為會吊銷駕駛證1、3個記分周期內有醉酒駕車2次的會直接吊銷而且5年內不能重考。關于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扣駕駛證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駕駛證扣多少分會被吊銷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91號)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規定沒有在十五日內到相關交管部門接受法律教育就會在扣滿12分的情況下吊銷駕駛證。另外出現以下幾種違章扣分行為會吊銷駕駛證
1、3個記分周期(也就是3年)內有醉酒駕車2次的會直接吊銷而且5年內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觸犯刑法的直接吊銷終身不能考!
3、不交罰款被記錄扣滿12分一定時間不去參加學習或技能考試的會直接吊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