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轉到別的城市嗎

導讀: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那么社保可以轉到別的城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保險可以從一個城市轉到另一個城市,具體轉移的流程如下: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那么社保可以轉到別的城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保險可以從一個城市轉到另一個城市,具體轉移的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二、勞動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具體信息;勞動合同期限;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其他事項。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合同,只有在勞動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當事人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還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而終止,能夠引起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事實主要有:
(1)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勞動者死亡,致使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終止;
(2)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企業被撤銷,職工由勞動主管部門另作分配,企業與職工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
(3)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依據《破產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宣告破產。企業宣告破產,表明此時企業已無法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只能終止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在招工時違反法律、法規,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職工,一經發現,必須進行清退,隨之單位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