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中的被脅迫如何認定

導讀:
代書遺囑證人需要幾個:需要兩個。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那么遺囑中的被脅迫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那么遺囑中的被脅迫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限制、阻礙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故意;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違背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暴力、侮辱等非法手段;
3、前述行為造成遺囑人訂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遺囑;
4、其他條件。
二、如何證明遺囑人是受脅迫的?
證明遺囑無效只要證明立遺囑人主體不適格、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即可。
代書遺囑證人需要幾個:
需要兩個。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二、《繼承法》第19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第22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為準。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的,其后雖喪失遺囑能力,遺囑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農村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農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產權的分割可以參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辦法。
1、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債務由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3、雙方結婚登記之后,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4、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