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的子女有什么影響

導讀: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會受影響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作出決定。有影響也是間接的~就是失信人的事業受到影響,子女又未成年,從而影響到子女。
一、失信人的子女有什么影響?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會受影響的。一旦成為“老賴”,那么不還清債務之前,子女是不允許就讀高消費的私立學校的。
失信被執行人一般只會對自己有影響,而不會影響到子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作出決定。
二、失信人的子女相關問題
1、失信人的子女有什么影響
沒有影響。有影響也是間接的~就是失信人的事業受到影響,子女又未成年,從而影響到子女。
2、失信人的子女可以上大學嗎
“失信人員子女是能上大學的,但是不可以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3、失信人的子女可以入黨嗎
父母是失信人被執行,其子女能入黨。入黨政審主要是審核家庭主要成員也沒有刑事犯罪記錄等情況,對于家人成為失信人員以后為了建設誠信社會也許會納入影響,但現在還沒到那個地步,因為以現在的社會情況納入影響更像是對子女進行株連。
對于失信被執行人而言,主要是對自己在行政和經濟上有所限制,對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會禍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債權債務法律法規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后,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失信人員解除需多久
如果有以下情況,三個工作日內失信名單將會被消除,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