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合同內容是什么

導讀:
食堂承包合同包含的主要內容是:1、承包項目的主要介紹;2、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如按約定期限承包,協助承包方申請有關許可、執照和批準,完成滿足發包人要求的工作,提供履約保證等;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應當明確規定交工的時間,同時也應對個階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機構,不能獨立地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其登記的營業執照,就能明白總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業務范圍,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所簽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一、食堂承包合同?
食堂承包合同包含的主要內容是:
1、承包項目的主要介紹;
2、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如按約定期限承包,協助承包方申請有關許可、執照和批準,完成滿足發包人要求的工作,提供履約保證等;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應當明確規定交工的時間,同時也應對個階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確規定。
二、無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效力怎么認定
無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效力的認定是無效。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因合同獲得財產要予以返還,不能返還的要折價賠償,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按過錯賠償損失。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區別
1、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總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機構,不能獨立地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2、分公司經營所得屬于總公司,而不屬于分公司自有。
3、分公司對外所欠債務和法律責任也歸屬于總公司,不能自行獨立承擔責任,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風險應當由總公司承擔。
4、分公司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以自已的名義開展業務活動,或代表公司進行訴訟。這是分公司和總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的區別。
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每個合同都要到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對于與分公司開展業務的公司或個人來說,也沒有必要必須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其登記的營業執照,就能明白總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業務范圍,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所簽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