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蓋章就是合同生效了嗎

導讀: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比如,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某些財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一、只要蓋章就是合同生效了嗎?
視情況而定。只簽字也可以使合同生效。一般而言,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對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規定。法律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二、簽署合同時簽字可以打印嗎?
簽署合同時簽字一般不可以打印。合同文本可以打印,但由于當事人簽字后一般合同就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就生效,所以簽字一般需要當事人通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予以確認。
一、《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雙方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一般來說,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訂立合同后,這個合同就不能馬上生效,當事人必須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部門去履行批準或者登記等手續。合同經過了批準或者辦理了登記后,才能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
比如,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某些財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規定,受方和供方必須簽訂書面的技術引進合同,并由受方在簽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提出申請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對外經濟貿易部授權的其他機關審批;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的六十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的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依《合同法》第210條規定,關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分以下兩種:
1、如果采用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人提供借款之時。從這點來看,自然人之間的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自簽訂借款合同時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的生效時間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