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收養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導讀:
辦理收養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收養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說到辦理公證,不少人立馬會想到繁瑣的手續。其實不管是和那個行政部門打交道或多或少都會涉及法定程序,其實只要申請人準備相關的材料,辦理起來就會很順利,比如辦理收養公證只需要收養人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即可。
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收養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張;
2、提交收養子女的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目的、有無子女、有無撫養能力、本人經濟狀況,以及不虐待、遺棄被收養人的保證等);
3、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證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結婚證書、離婚的需要提交離婚證書、喪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證明書);
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由收養人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其住所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
5、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6、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訂立的書面收養協議;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需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8、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