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撞汽車誰的責任 逃逸警察會找嗎

導讀:
關于自行車撞汽車誰的責任 逃逸警察會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自行車撞汽車誰的責任?
自行車撞汽車責任應該由過錯方承擔。公安機關的交通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如果有違章行為,或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
自行車撞汽車責任由交警勘查現場后來認定。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二、自行車撞汽車逃逸警察會找嗎?
會的。電動車撞人經交警后,當事人逃逸警察會嚴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辯護法律法規
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