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產債務怎么辦 誰負責呢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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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破產債務怎么辦?
1、按照破產程序,應當通知并公告債權人登記債權。公司一般財產(非抵押物)處置所得順序,首先扣除破產費用、員工工資和安置費用、國家稅金。
2、然后,再有享有抵押權的債權人優先受償。剩余部分不足償付全部債務時由一般債權人按比例受償。
3、償還債務若有剩余的,由全體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記的債權可以不再償還。
二、有限公司破產債務誰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一般由公司負責。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自身債務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股東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應當按照約定繳納出資。
債權債務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三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