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債權協議怎樣寫

導讀:
債權是一種權利,債權與債務的關系建立于債的發生,如果債權人要放棄自己的債權的,需要出具書面聲明。為了避免糾紛,放棄債權債務清償應當簽訂一份協議,協議書需要表述清楚債權和債務人的詳細信息,然后對于放棄的債務要進行詳細的交代,并且雙方要蓋上合法的印章,以表示該協議書是有效的。下面大律網為大家整理了放棄債權協議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放棄債權協議怎樣寫
放棄債權債務清償協議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撤回,也不能收回債務了。所以,債權人在放棄自己權利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
為了避免糾紛,放棄債權債務清償應當簽訂一份協議,協議書需要表述清楚債權和債務人的詳細信息,然后對于放棄的債務要進行詳細的交代,并且雙方要蓋上合法的印章,以表示該協議書是有效的。
債權人:xx(甲方) 債務人:xx(乙方)
甲方放棄對乙方所享有的以下債權內容:
1、放棄xxxxxxxxx
2、放棄xxxxxxxxxx
本聲明甲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債務人乙方是否簽字不影響債權人甲方放棄對乙方的債權權利。
債權人(甲方)簽字蓋章 債務人(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債權人放棄債務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1、免除須以意思表示為之。免除在性質上一般認為屬單方法律行為。它僅依債權人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而發生效力,不以債務人的同意為必要。免除既為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則民法關于意思表示的規定,在免除中應予適用。
2、免除須向債務人為之。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債的關系并不消滅。例如,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拋棄對債務人的債權,而由第三人給予適當補償。在此情況下,仍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的關系才能消滅。當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債務人的代理人為之。
3、債權人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為單方法律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債權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處分該項權利的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為免除行為;無權處分時,也不發生免除效力。債權人被宣告破產時,因債權人不得任意處分其債權,故不得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務人因純獲利益,且債務人的處分能力與免除的效力無關,所以即使債務人行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短期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不合格的產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
特殊訴訟時效:是指《民法通則》以外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時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限為四年。
最長時效:以上三種訴訟時效,都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最長時效為20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