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制度有什么原則?

導讀:
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具有比較鮮明的特征的,因為這些形式犯罪活動所侵害到的權益并不是極個別人的,可以說對社會大眾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那么刑事附帶民事公
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具有比較鮮明的特征的,因為這些形式犯罪活動所侵害到的權益并不是極個別人的,可以說對社會大眾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那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制度的原則是什么?
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制度的原則是什么?
(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主義道德進行調解;
(2)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3)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人民調解的形式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它可以采用下列形式設立:
(1)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鄉鎮、街道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3)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4)根據需要設立的區域性、行業性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員是經群眾選舉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領導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調解員,統稱人民調解員。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人以上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多民族聚居地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可以連選連任或者續聘,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人民調解委員會中應當有婦女委員等組織。
擔任人民調解員的條件是:為人公正,聯系群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調解員任期三年,每三年改選或者聘任一次,可以連選連任或者續聘。
三、刑事訴訟中怎么附帶民事訴訟?
(1)原告人必須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即法律中所說的被害人,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實體權利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經營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人,有賠償的具體請求和事實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幾種情形:
1、刑事被告人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加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審結前已經死亡的被告人的繼承人;
4、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
5、其他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或個人。
(3)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即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因果關系。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由以上內容可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制度的原則是:依據法律規定調解、雙方自愿平等進行、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等,對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調解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