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漏起訴保險公司法院可以追加嗎

交通事故訴訟漏起訴保險公司法院可不可以追加
如果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告是車主或者駕駛員,在原告沒有起訴保險公司的情況下,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車輛的保險公司為案件的共同被告。這種情況法院一定會同意的。有時被告不申請追加,法院也會要求原告申請追加的。
對于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問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請求權基礎是侵權法律關系,保險公司對該案件的訴訟標的(即侵權行為)并無獨立請求權,而是基于法律直接規定而對受害人具有先行賠付、直接賠付的義務,且該賠付義務源于保險公司與肇事者保險合同的訂立,因此保險公司在道交人損案件中的訴訟主張往往依附于肇事者一方,故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應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只要滿足了一定的法律條件,那么保險公司是可以被追加為訴訟對象的,當然當事人之間特別是與保險公司之間也可以通過私下協商處理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而在這方面可以選擇咨詢律師提供相應的幫助,律聊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