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作弊相關法律規定

導讀:
許多人把高考作為人生的轉折點,希望就此改變自己的命運。的確高考的嚴謹和公平是許多寒門子弟改變自己命運的一個有利法寶。然而每年依舊有許多考試作弊事件的出現,這不僅影響考試的公平公正,還對自己的人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遺憾!那么,最新作弊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呢?下面大律網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一下。
最新作弊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有關組織考試作弊罪條款將首次適用于高考,即: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查處高考中各類違規行為,對于考試不誠信、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并將其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已經入學的要堅決取消學籍。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當前考試作弊行為已呈現團伙化、產業化的特征,形成了制售作弊器材、考試前或考試中偷題、雇傭槍手做題以及銷售傳播試題、答案等的“一條龍”考試作弊產業鏈。此外,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利用高科技和互聯網偷題、銷售傳播試題和答案的行為也很難被發現。可見,組織作弊行為已經嚴重擾亂考試活動的正常進行,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此,有利用刑事手段進行打擊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