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以后不羈押怎么處理

導讀:
在當前社會中,人們法院在對犯罪分子判處相應的刑法之后,一般是會提前對其進行強制措施,進行羈押的。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是判刑以后不羈押怎么處理?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判刑以后不羈押怎么處理
判刑以后不羈押,如果是因為判刑的刑期低于羈押的期限是經常出現的,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法院作出判決后,應該立即釋放犯罪分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被延長期限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一般地,被刑事拘留后最長期限為10天,如果拘留時間被延長,通常是案情重大復雜或是被拘留的人犯罪情節較重。所以,有些人便以為刑事拘留被延長期限,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被法院判刑。
首先,同時具備以下的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采取刑事拘留: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具體如下: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并且,公安機關根據以上情況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如果案情重大復雜,可以延長1至4日。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按規定可以延長到30日。
其次,法律明確規定,任何公民未經人民法院判決都不得認定為有罪,無罪的話即不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即使按以上規定被延長刑事拘留期限,若是經法院審理不認定為有罪的,就不會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