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最低是多久

導讀:
一個人犯罪以后是要接受刑罰的,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那么有期徒刑最低是多久呢?下面就隨大律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有期徒刑最低是多久
有期徒刑最低是六個月。
《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和拘役有哪些區別
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以下這些區別:
1、執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參與勞動,接受勞動改造,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參加勞動,可以酌情發給報酬;
3、拘役的執行場所是拘役所或者監獄,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是監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