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合同生效嗎

導讀:
現實中,我們可能會因為要購買什么東西或者賣什么東西而簽訂買賣合同,合同必須經法定程序來簽訂才可以有效,那么,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合同生效嗎?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來告訴大家答案,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合同生效嗎
這個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但有蓋章,買方簽字或蓋章了,且沒有另外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
如果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也沒有蓋章,買方簽字或蓋章了,且沒有另外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是不生效的。
如果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也沒有蓋章,買方簽字或蓋章了,但有約定其他合同生效的條件,生效條件成立之后就是生效的。
如果買賣雙方賣方沒簽字也沒有蓋章,買方簽字或蓋章了,但有約定合同生效的期限,則期限屆滿之日起合同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1、當事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買賣合同;
3、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違背公序良俗;
5、出賣人和買受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