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支持精神損害賠償金嗎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締結為夫妻之后,也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離婚,例如家暴、出軌以及虐待等行為。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男女雙方離婚支持精神損害賠償金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離婚支持精神損害賠償金嗎
離婚是否支持精神損害賠償,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一方過錯造成的,另一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過錯方離婚賠償的要件
1、一是行為人有過錯。所謂過錯并非是離婚行為本身,而是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過錯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等。
2、二是有損害事實。即因上述過錯行為給配偶方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3、三是過錯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即過錯行為導致了損害事實的發生。這種因果關系是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和基礎。
4、四是離婚的發生且損害賠償請求權人無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