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未經評估私自分割財產有效嗎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對于夫妻離婚的情況是比較多的,有的夫妻三觀不合只能離婚。離婚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在民法典中離婚未經評估私自分割財產是否有效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民法典中離婚未經評估私自分割財產有效嗎
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第一,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二,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第三,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轉移、隱匿財產行為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后即生效,有異議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變更財產分割協議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要特別注意,避免出現后悔無門的情況。那么,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1、首先,必須是雙方自愿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2、必須雙方親自簽署,不是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于無效協議;
3、最重要的就是關于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了。切忌圖省事出現,如,“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說法。
4、在未調查清楚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切莫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朋友為了盡快解決離婚麻煩,往往沒弄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就簽訂協議,這是很危險的。很多人會忘記將貸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權等財產計算在內就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還特意強調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