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申請傷殘鑒定

導讀: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個人申請傷殘鑒定的流程法律分析:個人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手續: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個人申請傷殘鑒定的流程
法律分析:個人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手續: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傷者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個人能申請傷殘鑒定嗎?
律師分析:
個人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個人可以向當地的司法鑒定 中心申請傷殘鑒定,同時也可以去當地具有司法鑒定 資格的醫院申請,需要身份證和病例。根據我國司法 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 的委托,要求出具鑒定委托書和其他材料。包括身份 證明和用于鑒定的鑒定材料。個人不光可以為自己申 請傷殘鑒定,也可以代理他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傷殘鑒定怎么做
一、傷殘鑒定怎么做1、傷殘鑒定的流程如下:(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二、工傷鑒定申請需要什么資料提出工傷鑒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傷殘鑒定要申請嗎
個人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個人可以向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同時也可以去當地具有司法鑒定資格的醫院申請,需要身份證和病例。根據我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要求出具鑒定委托書和其他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和用于鑒定的鑒定材料。個人不光可以為自己申請傷殘鑒定,也可以代理他人申請。
一、交通事故醫療鑒定費是多少
傷殘鑒定的費用2000元左右.到傷殘鑒定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是要求殘疾賠償金賠償的前提,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鑒定意見或是結論,殘疾賠償金無從談起。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病歷復印件和當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需要注意的是,帶齊鑒定材料至關重要,是做傷殘鑒定的保障,司法鑒定機構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個工作日內出具傷殘鑒定書。
如果司法鑒定機構認為不構成殘疾或不構成較高等級的殘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鑒定機構,代理人不應輕言放棄、吊死在一棵歪脖樹上。
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鑒定工作的重要性,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其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不容質疑。
二、個人意外保險怎么評傷殘
1、當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殘疾,在醫院接受治療病情好轉后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不過要在向保險公司報案后以及申請賠付前,沒有傷殘鑒定證明是得不到賠付的。
2、傷殘鑒定的場所是具有專業資格的司法鑒定機構,被保險人要進行傷殘鑒定必須提前申請鑒定,然后在鑒定當天帶上醫院的診斷書到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和工傷鑒定是在不同的地方鑒定的,工傷鑒定機構是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3、被保險人做完傷殘鑒定后帶上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鑒定書和醫院診斷書等材料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自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么
法律分析:個人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個人可以向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同時也可以去當地具有司法鑒定資格的醫院申請,需要身份證和病例。根據我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要求出具鑒定委托書和其他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和用于鑒定的鑒定材料。個人不光可以為自己申請傷殘鑒定,也可以代理他人申請。
一、被告不做司法鑒定怎么辦
可以進行重新鑒定。一方要做司法鑒定,另外一方不同意的,視作鑒定結果對不同意的一方不利。依照對不同意方不利的結果判決。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由于鑒定工作所涉及的行業和領域不同,司法鑒定人的條件也存在著各自的差異。只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才可以申請司法鑒定人的職業資格。
二、醫療事故司法鑒定流程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鑒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托從其行業規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三)初次鑒定
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四)補充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
2、補充鑒定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原鑒定人進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進行,補充鑒定文書是原鑒定文書的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五)重新鑒定。
對重新鑒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要求委托人提供與原鑒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鑒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鑒定人承辦重新鑒定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1、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六)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七)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八)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依法實事求是的對鑒定結論的依據進行說明,回答與鑒定相關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
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怎么做傷殘鑒定的
個人做工傷傷殘鑒定的流程:先由個人依法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然后由勞動保障部門決定是否受理;再審核申請人所提交的工傷申報材料;最后由及時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