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賠償多少天(營養費50元一天的計算標準)

導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2、誤工時間根 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營養費賠償多少天
法律分析: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的賠償: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4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誤工費營養費多久能賠償
交通事故誤工費營養費賠償要根據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
1、營養費的天數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誤工時間根 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
1、查看傷亡情況并現場拍照;
2、將車挪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3、事故處理善后聯系保險公司。
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的審查:
1、一般情況下,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及??漆t院出具的,可信度較高,因為這些醫院醫療技術水平高、比較注重信譽及形象;
2、最佳載體是醫院的傷、病情鑒定表。一般情況下,醫院對病情鑒定表表管理較嚴,有相對嚴格的程序和條件規定,需具備較高資歷和職稱的醫務人員(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醫師)才有資格出具;
3、不僅要加蓋醫院公章,醫療機構還要在意見上對醫務人員的職稱和鑒定內容進行確認,以增強意見的真實性,減少了人為因素干擾。傷、病情鑒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內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綜上所述,營養費這項民事賠償項目本來就比較抽象,而且,就營養費的這個問題很大程度上必須要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為準,如果醫療機構認為也沒有必要特殊增加營養,類似于普通的輕微傷,專門索要營養費就顯得有些不合時宜。確定誤工費天數的方法是很多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營養費一般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
實務中一般采用30元-50元/天的標準。
營養費賠償找誰賠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3、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并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在交通事故中傷勢在輕傷以上的受害者才有提出營養費索賠的資格,而營養費賠償標準中,營養費支付的營養品應由相關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不得一昧追求價格而不考慮對傷勢恢復是否有利,若是醫療機構沒有營養意見則認為不需要輔助營養品,也就沒有營養費一說。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系統功能障礙者,如胃腸部分或全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礙者;
(5)不能正常進食,需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較大面積燒傷者。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營養費一般賠償多少天
營養費,它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營養費的賠償標準,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計算。 每個地方的營養費計算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可以查當地的標準。一般營養期的期限有兩種,一是通過司法鑒定,會確定固定的營養期是多久,二是根據醫院的醫生診斷單來確認時間,如出院后需加強營養,在你第二次復查時加強營養的醫囑沒有,那么就以住院期間加該段時間作為營養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
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如下:
1、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一般為20-50元一天,具體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2、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請法醫作出鑒定確定。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法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4、營養費賠償金額為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5、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綜上所述,營養費指的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進行計算。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營養費賠償多少天
法律主觀:
從受害人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是營養費賠償的天數,具體可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進行確定。法律規定侵權人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營養費一般賠償多少天
人身損害賠償營養費標準需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不是按天數計算的。 1、一般營養期的賠償期限是根據醫院的醫生診斷單來確認的。而營養費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骨折營養費賠償標準2022多少錢一天
30-50元/天。如未做鑒定的情況下,營養費30-50元/天,計算天數是住院期間的天數,后續醫療費不會認定,你可后續產生醫療費后再主張或做鑒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