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同保證的追償順序

導讀:
民法典連帶共同保證追償順序是什么1、民法典中連帶共同保證追償順序沒有具體限制,只要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了其保證責任,就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保證人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權利,3、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如果是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情況,債權人可以請求任意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而已經承擔了責任的保證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物保和人保的清償順序民法典
1、法律主觀:人保和物保之間的優先關系如果既有人保也有物保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約定的,對于債務人提供的物保,應當優先人保履行。
2、擔保物權的清償順序具體如下:抵押合同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如果當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視為順序相同。
3、人保、物保并存的追償順序為:有約從約;無約或者約定不明先就債務人本人提供的物保進行追償;物保由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追償順序相同。
4、自物保和他物保的順序是自物優先,他物和人保次之。《物權法》明確規定:有多個抵押的,物保和人保并存時,并非絕對的物保優先,擔保順序有明確約定的依照約定,清償順序及份額均依約定,自物優先,他物和人保次之。
民法典連帶共同保證追償順序是什么
1、民法典中連帶共同保證追償順序沒有具體限制,只要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了其保證責任,就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保證人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權利。
2、共同擔保人首先向主債務人追償,如主債務人清償不能的,再由其他連帶保證人在前者不能清償的范圍內償付。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
3、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多個擔保人如何追償,如何處理,多個擔保人如何追?
1、有責任的,如果這樣的話,按照約定的份額償還就可以了,作為同一筆貸款的三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貸款協議中,寫明三人之間要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另外兩人是脫不了干系的。
2、如果保證人僅使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或因其他方式使債務消滅,保證人無追償權。保證人追償權的行使不能超過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
3、連帶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三個擔保人的責任只能由裁定執行或者由三人自行協商約定承擔各自責任,當然承擔責任的人可以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其他的方式也是同理。
4、多人擔保如何承擔保證責任有多人擔保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是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情況,債權人可以請求任意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而已經承擔了責任的保證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5、如果借款人不還款,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擔保人就有義務償還,擔保人代為償還了借款后,有權起訴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償。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擔保應當屬于一般連帶責任保證。
6、其一,如果多個擔保人是按份擔保的,各自承擔自己的保證份額;其二,如果多個擔保人是連帶擔保的,多個人都需要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原則上平均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