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出了事故責任怎么劃分,液化氣爆炸怎么鑒定責任

導讀:
煤氣爆炸找誰鑒定責任法律分析:我國立法上并未明確規定燃氣事故發生時由哪一個部門或者哪幾個部門專門負責,只在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有部分體現,比如如果燃氣爆炸涉及火災,由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認定,第一,作為該液化氣瓶的使用者,日常使用中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安全的使用,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應承擔本次事故的60%責任,第二,作為從事為液化氣瓶充氣專業企業,對已經超過使用年限的液化氣瓶沒有予以停止充氣,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而是采取放任的態度仍進行充氣,為本次事故的發生埋下安全隱患,故此應對本次事故各自承擔30%的責任。
煤氣罐爆炸傷人,誰負責賠償?
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燃氣經營者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搶險、搶修。燃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根據有關情況啟動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果燃氣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則應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根據《安徽省燃氣管理條例》的規定,充裝液化氣須有專業人員,在特定的設備和條件下進行。若不能證明自己在充氣過程中采取了氣瓶質量檢測等措施,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的事實,顯然系違規操作行為。
使用者在開啟液化氣罐閥門和液化氣灶打火等過程中存在操作不當的行為,也不能排除當液化氣外泄著火時,使用者未能及時正確消防,最終導致液化氣罐受熱而爆炸的可能性。
如果事故調查結果表明本次爆炸是由于天然氣經營者的過錯導致爆炸,可據此向天然氣經營者主張賠償數額。
如果事故調查結果表明本次爆炸是由于使用者使用時的疏忽大意所導致,那就應該由使用者自己承擔責任。
家中因煤氣罐發生爆炸而發生火災,公安消防大隊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使用者對液化氣瓶進行充氣的事實,有當事人的陳述和派出所的詢問筆錄等在案佐證,液化氣瓶本身為較為危險的生活工具,在使用和填充氣體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和檢查。
第一,作為該液化氣瓶的使用者,日常使用中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安全的使用,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應承擔本次事故的60%責任;
第二,作為從事為液化氣瓶充氣專業企業,對已經超過使用年限的液化氣瓶沒有予以停止充氣,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而是采取放任的態度仍進行充氣,為本次事故的發生埋下安全隱患,故此應對本次事故各自承擔30%的責任;
第三,作為從事煤氣更換的人員,同樣沒有盡到必要的檢查提示義務,本身亦存在過錯,應承擔本次事故10%的責任。
如何打贏家用液化氣爆炸的人損案件
尋求專業幫助、收集證據、確定責任、準備起訴材料。
1、尋求專業幫助:首先,需要找到一位擅長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幫助制定合適的訴訟策略。
2、收集證據:在家用液化氣爆炸事故發生后,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包括現場照片、醫院診斷書、警方報告,以證明事故的發生以及所受到的傷害。
3、確定責任:在起訴前,需要確定是誰的責任導致了家用液化氣爆炸,是液化氣罐的質量問題、安裝問題還是使用不當。
4、準備起訴材料:在律師的協助下,需要準備起訴材料,包括訴狀、證據材料,提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
煤氣爆炸找誰鑒定責任
法律分析:我國立法上并未明確規定燃氣事故發生時由哪一個部門或者哪幾個部門專門負責,只在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有部分體現,比如如果燃氣爆炸涉及火災,由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認定;如果燃氣爆炸涉及到安全生產問題,安監局可以對事故進行調查鑒定等等。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管理本就錯綜復雜,部分存在重合,涉及事故調查認定時更加容易出現相互推諉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一條 第三款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煤氣罐爆炸傷人,誰負責賠償?
使用天然氣也好,使用管道煤氣也罷,還有使用液化煤氣罐的,安全用氣的意識是要時刻謹記的。但作為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率頗高的一樣東西,時常我們還是會看到因為燃氣泄漏而導致的事故。
最近市民許先生給我們熱線打來求助電話稱自家液化煤氣罐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生了爆炸。
許先生:
煤氣罐上的閥門,他(燃氣公司)說是皮吧,然后說燃氣泄漏出來了。我們廚房的煤氣罐是放在柜子里面的,炒完兩個菜準備炒第三個菜的時候一下子炸出來。
許先生說,他家的液化煤氣罐是放在廚房櫥柜里面的,爆炸發生的時候家人剛好在炒菜。燃氣泄漏導致的爆炸把原先內嵌在櫥柜中的消毒柜也炸出來了不說,更嚴重的是他家人受傷的腿。
目前受傷的人員正在醫院進行醫治,但在采訪過程中許先生向記者透露了他的顧慮。
許先生:
現在時間這么久了,我讓有關部門介入也沒必要。我的意思是,雖說現在燃氣公司報了保險,但我不知道責任劃分他們到底占了多少。打個比方,我這個病要繼續看下去還要幾萬的,我要根據自己的能力(準備)。治療方案需要多少錢,我心里也有個準備,比如他(燃氣公司)占多少責任,我的這邊也要算一下。
許先生家的液化煤氣罐是通過溫州昌泰燃氣有限公司購買使用的。他表示,事故發生已經有幾天的時間了。相關的醫療費用已經花去了3萬多元,現在他迫切的想要和溫州昌泰進行責任的劃分,從而核算自己這邊需要支付的費用。
在事故發生后,燃氣公司有工作人員到許先生家進行過查看,但出具的檢測單據上并沒有蓋章。那么從燃氣公司角度來看,出現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帶著問題我們與溫州昌泰燃氣有限公司的任經理取得了聯系。
溫州昌泰燃氣有限公司任經理:
我們是由保險公司來進行全部理賠的,他屬于鋼瓶上的密封圈泄漏。因為密封圈是比較容易磨損的,一直開關使用出現泄漏,這是常見的。
就責任劃分的問題,溫州昌泰燃氣的任經理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溫州昌泰燃氣有限公司任經理:
都說是我們的責任也說不過去。用戶用之前按照一般的說法是要聞一下(氣味)可能當時也沒有注意。基本上也是屬于要調解的事情。
對于許先生提出的想早日確定責任份額的劃分,溫州昌泰燃氣任經理是這樣解釋的。
溫州昌泰燃氣有限公司任經理:
現在你就我責任馬上劃分掉也劃分不出來,除非就是馬上打官司。因為沒有一個第三方的機構來裁定這個責任。
在采訪進行中,許先生又跟記者取得了聯系,說之前聯系過他們的溫州昌泰燃氣的保險公司天安財險的工作人員跟他進行了聯系,因為缺乏消防部門的資料,目前保險公司方面的立案工作不能展開。
那么許先生如何才能促進雙方責任劃分的工作盡快展開?
首先他如果想盡快的解決的話,我建議他把燃氣公司、保險公司都叫過來一起來協商確定一個賠償的范圍,在這個范圍之外他需要自己去籌備資金來解決治療的問題。而在范圍內,本身保險公司就替代燃氣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其實他們內部是可以進行調整的。作為被侵權人,我們只要拿到自己應該有的這部分就好了,所以建議他這樣的方式。如果說協商不成功的話,那么他可能就要先把自己所有的醫療費用都支付了,然后把燃氣公司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來判斷這個(責任比例)。這個他不用擔心的,民事訴訟講究高度蓋然性,法院去判定的時候,會根據生活中的經驗和科學鑒定去分擔責任,所以最終這比錢他是能得到賠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