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刮擦的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那么同向刮擦的事故責任怎么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關于同向刮擦的事故責任怎么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向刮擦的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需要由交警根據事故現場作出責任劃分,以下僅供參考: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并在與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