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付費用咋計算訴訟時效

導讀:
二、民事訴訟法時效規定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一、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分類分類一1、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ldquo,第三條民法總則施行前,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適用二年普通訴訟時效和一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是從什么起
法律主觀:
作為世界大國之一,我國是屬于法治社會國家,也堅持著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法律一直是維護著社會秩序的基石。因此在我國國民權益受到損失時候,是可以提出法律保護的。在法律案件中,有民事或者是刑事。一、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分類分類一1、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2、特別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于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分類二1、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2、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懂a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3、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二、民事訴訟法時效規定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第一條民法總則施行后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民法總則施行前,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第五條本解釋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審或者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三、民事訴訟時效的計算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的變化
民法典對訴訟時效作了新的修改,具體來說有以下七大變化:訴訟時效期間統一延長為三年,明確三種情形下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明確將當事人申請作為訴訟時效延長條件,訴訟時效中止和恢復增加六個月的限制,改變訴訟時效中斷后重新起算的時間點,明確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范圍。
一、民法典關于訴訟時效的相關變化變化一:訴訟時效期間統一延長為三年
原民法通則中關于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普通糾紛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四種特殊情形的案件訴訟時效的期間為一年,包括:身體受到傷害案件、出售產品質量不合格案件、延付或拒付租金案件、寄存財物丟失或損害案件。民法典中規定訴訟時效期間一律延長至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變化二:明確三種情形下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
情形1: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情形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情形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變化三:明確將當事人申請作為訴訟時效延長條件
民法典規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原先民法通則中的訴訟時效延長條件由“依職權”變為“依申請”。
變化四:訴訟時效中止和恢復增加六個月的限制
民法典規定,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相比較民法通則規定的“繼續計算”,增加了“六個月”的限制。
變化五:改變訴訟時效中斷后重新起算的時間點
在民法典中,訴訟時效中斷的重新起算,是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重新計算。
變化六:明確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范圍
民法典明確規定,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如請求拆除危樓);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如請求返還屬于己方產權的房屋);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如未成年子女主張父母支付撫養費)。
二、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中止,就是停止了繼續計算。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訴訟實效繼續計算。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民法典關于訴訟時效的變化的相關內容,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中的訴訟時效制度?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依據時間的長短和適用范圍分為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考試大論壇特別訴訟時效。指針對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而制定的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于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通則》141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特殊時效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規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但是第2項因特殊法產品質量法已經變更,《產品質量法》第45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來源:考試大《環境保護法》第42條“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及《海商法》第265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合同法》第129條”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為4年。
三、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產生而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暫停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民法通則》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1.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2.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始產生中止訴訟時效的效力。3.訴訟時效中止之前已經經過的期間與中止時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繼續進行的期間合并計算。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為此,民法把時效中止視為訴訟時效完成的暫時性阻礙。我國的訴訟時效中止的效力,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后,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中止前已經進行的時效仍眼有效,中止時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繼續以前計算的訴訟時效至屆滿為止。(一)、先說民商法上的:分為取得時效和訴訟時效。前者式適用于物權的時效,不過目前為止,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后者適用于請求權,如果超過一定期間不行使權力,就會導致喪失“勝訴權”。
租賃合同訴訟時效一年
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的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特別訴訟適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的時效為1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幾種特殊情況的時效為1年。在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時效為1年。在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時效為1年。
租賃合同的期限為多久?
1、根據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是因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之故,物的使用價值往往具有一定的期限性,如果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過長,即與臨時讓渡物的使用價值的租賃合同的目的不符,容易導致物的返還糾紛。就租賃合同的期限而言,當事人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約定,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如果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超過的部分無效,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 法定代理人 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哪些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
1、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具體事由后述)。
2、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3、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在此種意義上,民法學稱訴訟時效中斷為根本性障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 )起計算
法律主觀:
一、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從什么時候算起
訴訟時效 期間的算起時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單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同時法律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 不可抗力 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幾次
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多次,但是不能超過二十年的期限。一般權利人請求法院保護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但是有些情況訴訟的時效是一年,分別是人身受到傷害要賠償的、售賣質量有問題的商品沒有聲明的、拒付租金的、寄存的財務丟失損壞的。
三、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區別
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區別:
1.訴訟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訴訟中斷的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訴訟中止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
3.訴訟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訴訟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款一年未還,訴訟時效多少年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為準。,2.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3.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4.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5.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分期付款糾紛的處理方法:,1.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糾紛;,2.當事人不愿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或者調解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3.當事人未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和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