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需要哪些條件?

導讀:
2、有明確被告,個人要有身份證號碼,單位要有全稱,如果在起訴中個人和單位注銷了,需要及時變更被告,有人說,最高院在2019年有個批復文件,沒有身份證號碼,也應該立案,是的,沒錯,但是到了執行階段,有那么多的重名重姓的人,你讓執行法官執行哪個人,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明確一方面是為了便于法官判決,比如,房屋買賣糾紛,起訴確認合同無效,同時又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付清尾款,你說合同是有效呢還是無效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覆蓋了從起訴立案、審判到執行的所有材料,包含起訴狀、證據清單、辯論詞,執行申請等等,比如,出租車司機張三搭載乘客李四,被王五撞了,李四受傷,這時李四有兩個選擇,可以依據運輸合同關系起訴張三,也可以依據侵權關系起訴王五,我的建議是,看張三和王五誰經濟條件好,就起訴誰,便于執行啊,另一方面是為了便利執行,比如,請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至實際交房日至,也許這個請求好判,但是你讓執行法官如何執行這個判決,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有明確被告,個人要有身份證號碼,單位要有全稱,如果在起訴中個人和單位注銷了,需要及時變更被告,有人說,最高院在2019年有個批復文件,沒有身份證號碼,也應該立案,是的,沒錯,但是到了執行階段,有那么多的重名重姓的人,你讓執行法官執行哪個人,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明確一方面是為了便于法官判決,比如,房屋買賣糾紛,起訴確認合同無效,同時又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付清尾款,你說合同是有效呢還是無效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覆蓋了從起訴立案、審判到執行的所有材料,包含起訴狀、證據清單、辯論詞,執行申請等等,比如,出租車司機張三搭載乘客李四,被王五撞了,李四受傷,這時李四有兩個選擇,可以依據運輸合同關系起訴張三,也可以依據侵權關系起訴王五,我的建議是,看張三和王五誰經濟條件好,就起訴誰,便于執行啊,另一方面是為了便利執行,比如,請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至實際交房日至,也許這個請求好判,但是你讓執行法官如何執行這個判決,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覆蓋了從起訴立案、審判到執行的所有材料,包含起訴狀、證據清單、辯論詞,執行申請等等。
1、原告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比如,張三起訴撤銷李四和王五的買賣合同,如果這個案件勝敗結果張三都無所謂,那么,張三與本案無利害關系,但是,如果張三是債權人,李四是債務人,李四通過無償方式與王五簽訂合同轉讓財產,意圖侵害張三債權,那就不一樣了,張三在一定期間內就有權起訴撤銷這個合同。
2、有明確被告,個人要有身份證號碼,單位要有全稱,如果在起訴中個人和單位注銷了,需要及時變更被告,有人說,最高院在2019年有個批復文件,沒有身份證號碼,也應該立案,是的,沒錯,但是到了執行階段,有那么多的重名重姓的人,你讓執行法官執行哪個人?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明確一方面是為了便于法官判決,比如,房屋買賣糾紛,起訴確認合同無效,同時又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付清尾款,你說合同是有效呢還是無效呢?你讓法官怎么判?另一方面是為了便利執行,比如,請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至實際交房日至,也許這個請求好判,但是你讓執行法官如何執行這個判決?執行數額不確定啊。我們在確認訴訟請求時應該知道,判決和執行要統一,不能執行的判決是瞎折騰。
4、有明確的事實和理由,你在訴狀中描述的所有事實和理由,要有證據支撐,比如,原告訴稱,被告欠款未還,經多次催告無果。那么,我看了所有證據,沒有一份催告材料,這就言而無物了。
5、不是所有糾紛都屬于法院管轄,比如,學校事業單位內部做出的處分決定,不是法院能管的。
最后一點,在起訴時要明確,勝訴不是目的,判決書能夠變現能夠執行才是最終目的,保全財產很重要,選擇準確的法律關系也很重要。比如,出租車司機張三搭載乘客李四,被王五撞了,李四受傷,這時李四有兩個選擇,可以依據運輸合同關系起訴張三,也可以依據侵權關系起訴王五,我的建議是,看張三和王五誰經濟條件好,就起訴誰,便于執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