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財產怎么分割

導讀:
理由是:法律規范并未將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排除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之外,故應當認定這部分財產收益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均分為原則,理由是:雙方對彼此的財產收益并無貢獻,將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分割的,沒有事實和法律的依據,長期分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長期分割造成感情破裂的,雙方可以協商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在調解結案中,各方也會考慮分居情況及財產貢獻等因素,在認可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達成非對半分割財產的調解協議。
在不少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在離婚前都會先分居一段時間,作為之后離婚的鋪墊和過渡期。兩人在分居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在離婚時該如何分割呢?
對于如何認定這部分財產的性質,司法實踐中也有不同的思路:
第一種判決思路,亦是主流的判決思路,即分居期間所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理由是:法律規范并未將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排除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之外,故應當認定這部分財產收益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均分為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二種判決思路在實踐中比較少見,認為夫妻在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理由是:雙方對彼此的財產收益并無貢獻,將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分割的,沒有事實和法律的依據。
在調解結案中,各方也會考慮分居情況及財產貢獻等因素,在認可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達成非對半分割財產的調解協議。
長期分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長期分割造成感情破裂的,雙方可以協商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怎樣算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分居兩年離婚女方可以分財產嗎
1、分居兩年離婚女方是可以分財產的。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是:一方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分居兩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財產類型:銀行存款(包括工資、經營性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現金、房地產、機動車輛、股票、公司股權、債券、知識產權收益、債權、有價值的字畫、各種金飾及家私、家電設施等等。
2、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后財產約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后生活有困難;一方身體患有疾病;離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該方有過錯,相對而言,對方就屬弱者;離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為所致,女方即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時,則在分割財產時,以平均分配為基礎適當向弱者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