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商標一般賠償多少

導讀:
侵權商標一般賠償多少?標侵權的罰款標準是根據侵權情節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罰款標準如下
侵權商標一般賠償多少
商標侵權行為:《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侵權一般罰款多少錢
商標侵權的罰款標準是根據侵權情節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罰款標準如下:
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商標侵權行為如何處理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得到法律的保護;注冊商標的合法權益也是商標管理秩序所依法維護的。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置,在商標法中做出了規定,有以下幾層意思:
一是,有商標法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是,對于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
四是,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是,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侵權獲利計算問題
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計算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的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關于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規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及應繳納的稅金。銷售收入的計算只涉及侵權人的實際收入,即已銷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庫存商品。”
以上兩種計算方法雖然不同,但其基準都是侵權獲得利潤。然而在商業運行中,企業獲得的利潤可以分為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三種。主營業利潤是指銷售獲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潤總額是指稅前收入,所得稅應當退庫作為銷售賠償額的一部分,其他支出應予扣除,產品銷售稅則不退稅;凈利潤是指利潤不僅應當扣除成本,還應當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純利潤作為賠償額。在侵權獲得利潤的賠償問題上,選擇主營業利潤作為侵權賠償的金額是較為合理的,既無需交納非因自己經營產生的所得稅以保護被侵權人的利益,還有利于阻嚇侵權行為。
但是,對于商標侵權中有的商標侵權的對象只是商標權人產品中的一項或幾項產品,而非所有產品的情況,就應當采取不同的計算方法。在實踐中比較實用的計算公式是:侵權獲利=侵權期間總銷售額×侵權商品配比率×利潤率。其中,侵權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權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據以上對侵權獲得利潤的論述,侵權期間總銷售額與侵權商品配比率的積就是上文中的主營業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