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怎么評級

導讀:
不幸遭遇意外受傷后可能導致傷殘,無論是向保險公司理賠傷殘保險金還是向侵權人索要侵權賠償金,傷殘等級無疑是計算給付數額依據,這時就需要針對傷殘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但是當受害人去咨詢評殘時往往會發現我國有許多評殘標準,而且這些評殘標準無論從數量、級別上都存在不同,到底應當按照哪個標準進行鑒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評殘標準吧。
不幸遭遇意外受傷后可能導致傷殘,無論是向保險公司理賠傷殘保險金還是向侵權人索要侵權賠償金,傷殘等級無疑是計算給付數額依據,這時就需要針對傷殘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但是當受害人去咨詢評殘時往往會發現我國有許多評殘標準,而且這些評殘標準無論從數量、級別上都存在不同,到底應當按照哪個標準進行鑒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評殘標準吧。
傷殘鑒定怎么評定要進行傷殘鑒定的話,那么評定是到當地的具有資質的鑒定中心進行鑒定。具體而言,法律對于傷殘鑒定的詳細規定主要是,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致殘,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而勞動能力評價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評定。從而根據傷殘等級的情況來進行賠償的處理和標準的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不幸遭遇意外受傷后可能導致傷殘,無論是向保險公司理賠傷殘保險金還是向侵權人索要侵權賠償金,傷殘等級無疑是計算給付數額依據,這時就需要針對傷殘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但是當受害人去咨詢評殘時往往會發現我國有許多評殘標準,而且這些評殘標準無論從數量、級別上都存在不同,到底應當按照哪個標準進行鑒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評殘標準吧。
目前國內常用的傷殘評定標準主要有三種: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GB/T 31147-2017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致殘等級》GA/T 16180-2014
《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 JR/T 0083—2013
根據事故賠付責任關系的不同,一般情況下的傷殘,會用到上述三種標準中的一種;特殊情況下的傷殘,會用到兩種甚至三種。
#01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致殘等級》
發布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適用范圍:工傷職業病、雇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等
評殘條目:530項
傷殘等級分類:1級到10級,1級最重,10級最輕,從100%到5%遞減
這個標準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工標”,鑒定標準比較寬泛。同等傷殘條件,可能在工標下會評成10級,而行標則達不到定級標準。
這里需要注意的一個點:如果企業購買了雇主責任險,在保單條款(一般在特別約定中)要特別注意工傷10級的賠付額度。一般情況下是身故額度的5%,比較差的條款中標明的十級賠付1%,最好的是10%。
按照現行的工傷賠付標準來說,員工鑒定是十級傷殘,光三個一次性賠付就得大幾萬。如果企業購買了50萬的雇責,十級傷殘賠付僅身故保額的1%,那么僅能從保司獲得5000元賠付,如果十級賠付比例是10%,則企業可獲得5萬元理賠金。可大幅降低企業用工風險。
當然如果不仔細看,往往會覺得1%的便宜而選擇1%的條款。
又或者沒有專業風險管理人員的建議,僅僅根據價格來定,根本不知道賠付額度是多少,最后吃虧的還是企業。
#02
《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
發布單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法醫學會
適用范圍:意外險產品或包括意外責任的保險產品中的傷殘保障
評殘條目:281項
傷殘等級分類:1級到10級,1級最重、10級最輕;從100%到10%依次遞減
人傷標準一般適用于非工傷意外導致的傷殘,保險公司的意外險會用這個標準來定傷殘。同時還有一個標準叫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行業標準)》中保協發【2013】88號。其實這2個標準都一樣。
《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 JR/T 0083—2013》全稱是:《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JR/T 0083—2013,保監發[2014]6號)
前者是國標,后者是行業標準,起草單位都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意外傷害因素引起的傷殘程度定殘標準都一樣,都是8大類281項。
只是前者增加了本標準的編碼,編碼規則,并對涉及到的結構、功能代碼進行了羅列。
通常,前者國標可用于傷殘鑒定機構出具傷殘評定參考,而保險公司意外險合同條款里附錄的兩個標準都有…
行標會更“照顧”高等級殘疾,同時在產品價格上,“行標”會相對更便宜一點…
#03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
適用范圍:除職工工傷外的所有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鑒定
評殘條目:400條
一般適用于交通事故當中的定殘標準;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鑒定、刑事案件的傷殘鑒定、非因職工工傷的傷殘鑒定、普通傷害案件的傷殘鑒定、其他意外傷害的傷殘鑒定等,適用范圍最廣。
就保險產品而言,傷殘評定標準均在保險條款中列明,出險后可拿出保險合同,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評殘標準進行評殘,當然最簡單的方法是出險后聯系保險公司,在理賠人員指導下評殘。
三種評殘標準那個更好?
不同的評殘標準適用于不同的領域,各評殘雖然基本都分一至十級,但條目數量不同、條目內容不同、標準不一致,做出來的結果也截然不同。
大概率來說,傷殘等級鑒定結論的高低排序為: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高于《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高于《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要求最嚴格,也最難夠得上。
舉個例子,胸錐體壓縮性骨折適用《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評殘可達九級傷殘,若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評殘為十級傷殘,若適用《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評殘則達不到傷殘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