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如何鑒定報廢

導讀: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汽車報廢規定出臺,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很多國二、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很多15年以上的車尾氣排放達不到標準的基本都面臨著報廢,以舊換新,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價格都相當慘淡,基本就是“廢鐵價”。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汽車報廢規定出臺,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很多國二、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很多15年以上的車尾氣排放達不到標準的基本都面臨著報廢,以舊換新,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價格都相當慘淡,基本就是“廢鐵價”。
事故車怎樣能認定報廢維修金額比較大的,保險公司會按照車輛市場價值估算車輛剩余價值。事故車是指由非自然損耗的事故,造成車輛傷損,導致機械性能、經濟價值下降的車輛。“事故車”,一般是指存在結構性損傷的車輛。同時,泡水車、火燒車等也都屬于“特殊事故車”這一類。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1、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如何界定自己的車輛是否報廢?怎么判定報廢標準?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汽車報廢規定出臺,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很多國二、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很多15年以上的車尾氣排放達不到標準的基本都面臨著報廢,以舊換新,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價格都相當慘淡,基本就是“廢鐵價”。
一直以來報廢車基本都是按照廢鐵的價格賤賣,不過《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廢除了報廢機動車的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價格計價的規定。放開了五大總成零部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的再制造、再利用。
報廢車拆解下來的五大件可以賣給零部件再制造企業,如果零件的成色不錯,就可以賣個不錯的價格,不必完全按噸賤賣了。報廢后,車主能拿到多少錢? 報廢車輛時,車主會得到一筆車輛回收費。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報廢汽車的收購價格,按照金屬含量折算,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而且還明確拆解的‘五大總成’應當作為廢金屬。”這樣一來,車主獲得的收益少之又少,基本是按照廢鐵的價格一噸200元左右,各地情況也不盡相同。
如何界定車輛是否是報廢車
首先是機動車年限。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不過按照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私家車,是沒有使用年限限制的。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強制報廢;
2、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皮卡在美國也許是民用轎車,但是中國法規一律按照貨車對待;
3、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車撞到什么程度算報廢?
一般整體損毀或嚴重受損,已經失去修復價值的車輛就算到了報廢的程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全損車”;此外,修復后不符合國家安全、環保等相關標準的車輛也符合報廢標準,具體可以參照以下規定:
一、全損車常見類型
1、經過嚴重撞擊后,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車身經水浸泡超過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入駕駛艙的車輛;
3、車身經火焚燒超過車身面積的60%,并且經修復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二、汽車報廢標準
1、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規定車型的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