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正常走路被車撞了該負責嗎

導讀:
行人正常走路被車撞了該負責嗎?行人走在馬路中間被撞如果是正常通行的,則是肇事車輛的責任。是否有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由交警勘察現場取證后,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責任認定。行人如果存在過錯的,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行人正常走路被車撞了該負責嗎
行人正常行走被正常行駛的汽車撞到誰負責任
如果是在人行橫道上,肯定是貨車全責。如果不是在人行道上,一般貨車是主要責任,如果有違章的話,也是全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行人走路被車撞了責任劃分
行人走路被車撞了責任劃分
行人橫穿馬路被車撞責任劃分要根據現場情形確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交警現場勘查后判定。
一般情況下責任做如下劃分:
一、行人經由人行橫道橫過馬路,
1、未闖紅燈的,機動車全責;
2、行人闖紅燈,雙方責任。
二、行人未經人行橫道橫過馬路:
1、行人在高速公路橫穿道路,行人全責;
2、行人在交通主干道以及有中間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橫穿道路或者闖紅燈的,行人責任大;3、行人在人車混行的城鎮道路上橫過馬路,機動車責任大;行人馬路邊上行走被車撞傷有責任嗎
行人走在馬路中間被撞誰的責任
行人走在馬路中間被撞如果是正常通行的,則是肇事車輛的責任。是否有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由交警勘察現場取證后,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責任認定。行人如果存在過錯的,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