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產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導讀:
分家析產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分家析產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分家析產協議是指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并確定家庭成員的各自的財產份額的協議。
分家析產協議,嚴格來說,不屬于專業法律術語范疇,更多的是一種民間傳統習慣用語,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至今仍流行分家,可見該習慣仍有強大的生命力。而由于家庭成員之間因利益分配不均或者個別家庭成員獨占財產引起糾紛,導致家庭矛盾的情形比比皆是。
分家析產協議注意事項
從內容上看,由于分家析產協議與贈與合同、遺囑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實務中當事人也常常將三者混淆為一物。但從法理而言,三者并非同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且應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條款。
分家析產協議與贈與合同的沖突
分家析產協議是在家庭生活中,為了子女獨立分開生活,家庭成員就家庭共有財產協商一致進行分割的協議。而贈與合同是財產權利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讓人,受讓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分家析產協議在內容上容易與贈與合同相混淆,實際上這兩種合同并不是同一種法律行為,且由不同的法律所規制,贈與合同處分的是贈與人的個人財產,而分家析產處分的是家庭成員共有的財產,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而分家析產協議往往伴隨著老人贍養、子女撫養義務分配,當不能區分這兩者不同的法律行為時,可能導致所涉財產不可挽回的損失。
分家析產協議與遺囑的沖突
有一類分家析產協議的內容是指父母在分家協議中表達去世后的財產分配意向,通常表達為“某某財產在我百年之后歸某某子女”,涉及的財產在父母生前仍歸父母所有。需要注意的是,此類分家析產協議內容與遺囑有一定相似性,但此類分家析產協議不等同于遺囑。
對于家庭共有財產,一定要固定相關證據,保留并明確財產權利所屬的相關證據。訂立相關分家析產協議、贈與合同、遺囑等涉及財產權利分配的法律文件時,從形式上,要符合相關合同及遺囑的形式要件,如遺囑的訂立具有多種形式,錄音、代書、公證、口頭等,不同的形式的遺囑的效力具有不同的要件,一旦不符合相關要件,則該遺囑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則財產的分配難以如被繼承人及繼承人所愿。從內容上,不能違反相關合同及遺囑的強制性規定,如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時,需要求協議內容是家庭共有財產的所有者共同約定,傳統的“重男輕女”原則是不可取的,權利分配應當為家庭成員的真實意思表達,家庭成員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與分家析產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