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

導讀:
如若立案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一直到法院的判決出來之前,調解都可以持續進行的,只不過不再是由家事調解員來負責,而是由法官來幫助雙方做調解的工作,如若調解成功,家事調解員就會把達成一致的意見,轉到法院的立案庭,再由法官來給雙方制作調解書,大家要注意,在案件中大量工作是圍繞雙方的財產展開的,不排除對方有轉移財產的情況,那就要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來調取賬戶的流水,比如基層法院都要求在立案之前先做一輪立案前的調解,由基層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聘請的第三方家事調解員來進行,家事調解員由職業律師、心理咨詢師、社工、退休的法官等人組成。
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即友好協商,和平分手。需要注意“兩個30天”,即去民政部門遞交相關申請材料之后,有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結束之后雙方仍然堅持離婚,需要在30天內一起再去民政局。
2.訴訟離婚,只要雙方對于離婚當中的任何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都有可能走向訴訟。
這當中有個概念叫“家事調解”值得注意。
法院近年來一直在倡導司法審判改革、家事審判改革,其中調解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比如基層法院都要求在立案之前先做一輪立案前的調解,由基層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聘請的第三方家事調解員來進行,家事調解員由職業律師、心理咨詢師、社工、退休的法官等人組成。
他們通常會先跟雙方當事人溝通,根據經驗和法律知識,嘗試幫他們在立案前達成一致的意見。
如若調解成功,家事調解員就會把達成一致的意見,轉到法院的立案庭,再由法官來給雙方制作調解書。
如若立案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一直到法院的判決出來之前,調解都可以持續進行的,只不過不再是由家事調解員來負責,而是由法官來幫助雙方做調解的工作。
離婚訴訟的流程
1.在法律文書上要明確訴訟要求,把它固定在民事起訴狀里面,把訴訟請求(撫養權歸屬、撫養費協定、夫妻財產分割等)和證據清單列清楚。
2.在立案的同時有可能出現轉移財產的情況,因此在立案的同時要做訴訟財產保全。
3.成功立案后,等候法院的開庭通知。由于婚姻官司的爭議往往會特別多,特別復雜,所以一個離婚案件要多次開庭的情況非常普遍。
4.在經過多輪的開庭之后,法院具備判決的條件,最終就到了法院判決階段。
大家要注意,在案件中大量工作是圍繞雙方的財產展開的,不排除對方有轉移財產的情況,那就要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來調取賬戶的流水。
這個順藤摸瓜的過程,可以為當事人找到更多的財產線索,能夠更多地維護當事人在經濟方面的權益。
離婚官司的花費
主要有三個方面的預算要考慮。
1.案件的訴訟費
訴訟費是交給人民法院的錢,由原告預交,按照需要由法院來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價值來收費的,最終由雙方來分擔,一般來說對半的可能性比較大。
目前的標準是千分之五,即如果共同分割的財產價值1000萬,法院就收5萬塊的訴訟費。
2.案件的保全費
如果一方擔心另一方會轉移財產,則有權要求鎖定財產。
這個費用包含兩個小的項目,一是交給法院的財產保全費,5000元為上限,二是對于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要提供一個擔保,目前比較常用的是由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出具保函(信用保證),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會根據擔保財產的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3.律師費
在訴訟中需要委托律師來代理的話,還會產生律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