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導讀:
離婚訴訟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兩種。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但如果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等情形,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對于重婚或同居行為比較嚴重的,法院會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婚姻案件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離婚訴訟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兩種。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但如果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等情形,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對于重婚或同居行為比較嚴重的,法院會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對于起訴離婚來說需要提供立案申請書、起訴狀等材料;需要準備一個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書到人民法院;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后法院會進行相關案件的審理。
1、準備材料
離婚案件,起訴前首先需要準備一個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書到法院,起訴書可以到立案大廳的“民商事立案窗口”打印出來,也可以直接在網上下載電子版,然后把需要的內容打印出來就可以了。如果需要郵寄起訴材料的話,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把材料寄到法院。另外還不知道怎么寫的,可以先上網查找相關資料。起訴書必須要用A4紙打印出來,每頁要空兩格。然后根據被告的身份信息填好《個人基本信息表》《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和《授權委托書》《起訴狀副本》,然后再填寫一份《訴訟代理人委托書》(注意要在被告簽字欄內注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就會形成一個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書。起訴書必須寫明被告及原告信息及雙方的基本情況、原告所提供證據(如照片、身份證明等)以及被告對該證據的質證意見、雙方同意離婚的態度;如果被告有犯罪行為或者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還需要說明未成年是否可以作為共同訴訟人。
2、起訴離婚
立案之后,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了。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負有舉證責任。對于證據不足、對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未經人民法院通知,又不進行庭審質證、辯論的案件。如果是有撫養關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扶養費或者贍養費的,另一方應當提供相應資料提交給法院;提供證據證明離婚后撫養子女問題難以處理的,另一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原告起訴離婚后,法院會進行審理,中發現雙方確實有感情破裂或者不適合共同生活需要離婚之事實時,會做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在訴訟過程中如果查明另一方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情節時,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撤銷原判決或者部分撤銷原判決。
3、法院立案
在收到起訴狀后,會有一個立案審查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法院會對起訴狀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對于沒有管轄權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會立案的,只有一些特殊情形才會向原告方送達起訴書,但在法院開庭審理時雙方都可以申請回避。起訴離婚前需準備好證據和身份證明: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戶口本、出生證等。起訴時需要提交:一張一寸照片(雙方身份證號碼)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當事人還要提供被告的住所地址、郵政編碼以及聯系電話等信息。夫妻之間共同財產需要有證據證明,如房屋等,如果存在其他共同財產可以提交由法院出具的相關證據。
4、審理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會采用書面形式,審理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法庭上開庭(如果當事人申請回避的,法院會要求當事人書面申請回避),雙方陳述意見(如果被告有異議的,法院通常會當庭詢問原告意見)。
第二種情況是開庭后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初步分割。由于當事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財產實際情況,在這兩年法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都很慎重,一般會按照被告所述對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如被告不同意分割的,法院會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作出判決。如有證據證明夫妻一方轉移了債務或侵占、挪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造成夫妻共同收入減少的;還有可能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導致原告放棄離婚請求或者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情形等,對以上情況法院都可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5、調解或判決離婚
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調解的基礎上,按照法院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到調解部門簽訂《離婚調解協議書》。《離婚調解協議書》內容主要包括:雙方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分擔等內容的書面協議。如果一方不愿意達成和解,另一方可以在收到調解書后十五日內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則視為自動撤訴。如果一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二審法院一般會在七個工作日內審結。
二審審理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的,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出判決或裁定。這一程序是非常漫長和繁瑣的,也是很容易出現“兩頭不到岸”和“調解不成”的現象。
6、執行
如果判決生效后,對方不履行,則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如果有財產線索就會找到。但由于是協議離婚,夫妻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一般法院只執行夫妻一方的財產而不會進行執行。但雙方一旦離婚,即使財產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也無法進行強制執行。另外如果財產線索不能確定對方的真實名字和住址,法院只能采取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在法院立案后需要等待30天左右時間才能拿到判決書和調解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