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必要請律師嗎

導讀:
二、這些情況,您不需要請律師: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有些離婚案子爭議標的額也許很大,但法律關系很簡單,判決的結果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這個案件就是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案件,目前對此類情況的財產分割規則,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這一類案件的處理,您就有必要請一名專業的離婚律師幫您參謀了,2、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有些離婚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雙方爭議的問題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甚至某一類型的離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都不一樣。
起訴離婚需不需請律師?
一、以下情況,建議您請律師:
1、復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可能有人會問,什么樣的離婚案件算是復雜?我們說復雜,它是一個主觀上的判斷,在這里我們只給您舉幾個案例作為參考:
比如,一方為達到離婚的目的或為了獲取離婚賠償,給對方設計下套,弄到一些所謂的婚外情“證據”,這時您該如何應對呢?
如果雙方都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沒有一方愿意妥協,那么又該如何證明自己撫養孩子對孩子成長更有利,如何去說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呢?
再如,離婚訴訟開始前,你發現對方有轉移或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但苦于無法收集到有效的證據去證明,您又該怎么辦?
如果您是一名全職的家庭主婦,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詢到丈夫銀行存款和其他財產的話,難道離婚時就要眼睜睜看著本屬于自己的財產付之東流嗎?
現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涉及的面非常廣,不僅有傳統上的存折、現金、房產等,還有股票,公司股份,我們該如何證明這些財產是共同財產還是某一方的個人財產?
再說離婚房產由于大多數都會涉及到貸款或父母出資等問題,這方面的糾紛更是復雜難解,非專業人士一般很難理清。
可以說,離婚糾紛包羅萬象,什么樣的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在這里我們不能一一列舉。實際上,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您想獲取一個對自己好的結果,需要做大量的訴前準備工作。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見的,有些是您看不見但卻實實在在存在著的,比如證據收集和整理,針對對方的主張進行法律分析,準備完備的應對之策等等。在這個時候,請離婚律師的作用,就突顯出來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圍繞對方的主張,或對方有意收集的證據,合法的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離婚律師可以幫您最大程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2、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
有些離婚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雙方爭議的問題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甚至某一類型的離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都不一樣。例如一方婚前購房,作為戀人的另一方當時也出資了,可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離婚的時候問題就出現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呢?
這個案件就是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案件,目前對此類情況的財產分割規則,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這一類案件的處理,您就有必要請一名專業的離婚律師幫您參謀了。
3、有意調解離婚,建議找律師
通過離婚律師的調解,將爭議化解,促使雙方達成一個都可以接受的離婚協議,這種可能性雖然不大,但畢竟還是有的。據統計,離婚起訴前請律師調解成功率為10%,對于不愿起訴離婚的當事人,請律師調解也是爭取一種機會和可能,也是離婚律師作用所在。
4、有一定經濟實力,建議找律師
說句老實話,請律師,花了錢,不論怎么樣總比不請的好,畢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經濟實力及心理承受范圍內,請一個自己滿意的律師,畢竟能幫自己分析案件,在開庭時說幾句話,在調解時打個圓場,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聯系。可見,請個律師還是有用的!
二、這些情況,您不需要請律師:
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
有些離婚案子爭議標的額也許很大,但法律關系很簡單,判決的結果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比如,一方婚前買的房子,全額付款,辦理完產權證后與另一方結婚?;楹蟾星椴缓?,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產。像這種案件,您只需支付律師咨詢費用,了解訴訟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旧先魶]有另外約定,房產肯定是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是不需要分割的。
對于爭議標的額很大的離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詢再決定是否有必要請律師。因為離婚財產爭議案件的律師收費一般都是根據爭議標的額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積收取費用的。
2、離婚賠償期望過高,不要找律師
雙方爭議最大的不是離婚財產的分割,而是精神賠償或青春補償數額的多少??墒浅朔梢幎ǖ目梢蕴岢鼍褓r償的情形外,其他諸如有婚外情、見異思遷之類的情況,通過離婚訴訟基本得不到賠償,更不用說巨額賠償了。因此,這類離婚案件,請律師最終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請律師。
一些離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過場,當事人只需支付律師咨詢費了解清楚,根本不需要請律師。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雙方均不在國內,而又同意離婚,但必須走法院程序。對于有些公證認證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請律師。
4、恐慌離婚,不要找律師。
絕大多數當事人沒有打過離婚官司,對到法院離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幾千塊錢請律師。有些當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對方抓住了,但其實這些所謂“把柄”沒有什么實質意義,但當事人總用放大鏡看問題,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對方的威脅所懼,也要掏錢放血請律師。其實對于這類情況,我們建議您可以先咨詢,然后再決定是否需要請律師(一般情況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師
雙方沒有什么爭議財產,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覺得自己很受傷很委屈,對方不是人,沒良心。這可要注意了,律師不是心理咨詢師,這類離婚案件一般請律師的意義不大,不如去找專業咨詢師或朋友傾訴來得簡單有效。
三、律師的作用
律師介入離婚訴訟就像一個“催化劑”,可以加速離婚的進程,更好更快的實現當事人的訴訟目的。但律師在第一次離婚訴訟的作用仍然是不能確定的,律師不能確保將來結果一定會如何如何,只能說勝訴的幾率要比當事人自己做會大大增加。畢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是肯定不會判決離婚的。
在法院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起訴離婚案件有沒有律師的參與,其效果明顯不一樣。律師代理當事人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其作用并不僅僅在于調查取得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更重要的是通過律師的參與可以制定詳細的離婚訴訟策略,避免第一次起訴離婚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為第二次起訴離婚做準備;同時律師參與離婚訴訟也可以增大對方的心理負擔,迫使對方同意離婚,達到離婚訴訟的目的。關于律師在離婚訴訟中的作用,可以總結如下:
一、搜集固定證據,制定全程離婚訴訟策略
正如前文所說,第一次訴訟離婚和第二次再起訴離婚是有機聯合在一起的,第一次起訴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么第一次起訴就為以后起訴奠定了基石?;焕喂倘菀资挂院蟮碾x婚訴訟陷入被動。很簡單的道理,第一次起訴時法院查明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第二次起訴的證據使用,所以,當事人對第一次起訴應當重視。
很顯然,第一次起訴離婚就是打草驚蛇。對于第一次起訴打草驚蛇后容易被對方毀滅、隱藏的證據,當事人在第一次起訴前應委托律師搜集固定;對于第一次起訴開庭庭審時的發言也應當慎重,不要承認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否則雖然不會對第一次起訴造成影響,但是可能會對第二次起訴離婚造成致命打擊。如第一次起訴時承認房產系對方全額出資的事實,又如被告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承認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的事實,再如承認有外遇的事實等,雖然這些承認都不會對第一次離婚訴訟造成影響,但是對第二次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卻可能是致命的。
鑒于此,律師在當事人第一次離婚訴訟中應充分制定訴訟策略,搜集固定相關證據,充分做好第二次訴訟的準備。
二、故意制造心理影響,目的在于實現調解離婚
當事人在第一次離婚訴訟時不同意離婚,其心態無非有二:其一,確實想夫妻和好不同意離婚,或為了曾經的感情、為了孩子、為了父母等等,原因可能種種;其二,為了實現某種訴訟目的不同意離婚。試圖通過“拖”的辦法,逼迫原告方在小孩撫養或財產分割方面做出一定的讓步。司法實踐表明,當事人第一次起訴離婚雖然沒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可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比例還是非常高的。這其中不可泯滅有律師的貢獻。
首先,律師介入離婚訴訟具有宣示意義。律師參與離婚訴訟即可宣示夫妻矛盾進入冷冰冰的法律程序,宣告著原告方起訴離婚官司打到底的決心,預示夫妻之間的糾紛已經不是夫妻兩個人和談就能解決的了,現在有專業離婚律師參與了,所有事項都有律師依照法律程序進行了。這在無形中給被告一種心理壓力,被告知道夫妻和好希望渺茫,更知道拖延時間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其次,律師可以在搜集證據、訴訟請求等各方面給對方施加壓力。律師在離婚訴訟中所發揮的威脅作用,將明確傳達給對方:最好還是調解離婚的好,如果不調解離婚將離婚官司打到底,可能讓自己到頭來什么都得不到,如果調解離婚的話,律師制定的調解方案還是具有一定誘惑力的。
最后,律師有豐富的離婚談判技巧,可以根據法律制定對雙方都容易接受的調解方案。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很多時候在于夫妻一方的“期待值”很高,律師可以向夫妻雙方釋明法律,及時和法官溝通,提供對雙方都有利的調解方案。畢竟一個多年辦理離婚案件的律師,在調解離婚方面定然有豐富的經驗,增加調解成功的幾率。作為多年從事離婚訴訟的律師,始終堅持:調解離婚是雙贏的選擇,能實現和平就力爭和平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