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請律師有用嗎?

導讀:
離婚案件請律師有用嗎,離婚案件請律師有用,雖然自行離婚比較劃算,但是對于某些案件復雜的請律師還是很有用的,其實在離婚案件中,訴訟只是一種兜底的法律手段,無論是訴前還是訴中,能夠調解結束婚姻的,一個負責任的律師都會先盡最大努力替你談判和調解,因為訴訟耗時長費用高,也容易讓雙方撕破臉皮當仇人,對孩子是很不好的,是否需要請律師,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自己決定,對于法院而言,判決離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適用的規則,再優秀的律師,有時也不能改變這個規則。
離婚案件請律師有用嗎?
離婚案件請律師有用。是否需要請律師,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自己決定。一般來說,要根據如下情況來決定:
(一)自己對法律的熟悉情況,是很清楚還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點兒都不了解法律。
(二)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的應變能力如何。
(三)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因為有些事情,律師可以幫你去做,如策劃離婚方案、立案、起草起訴狀、答辯狀、收集有利證據等。
(四)經濟狀況是否允許。因為請律師是要支付費用的。
請律師到底有沒有用呢?
雖然自行離婚比較劃算,但是對于某些案件復雜的請律師還是很有用的。
比如: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多,并且還很復雜,尤其是涉及到房產、公司股權等;其次就是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還有一種就是當事人離婚的心情非常的迫切!
這些時候有律師和沒律師才會出現差別。
其實在離婚案件中,訴訟只是一種兜底的法律手段,無論是訴前還是訴中,能夠調解結束婚姻的,一個負責任的律師都會先盡最大努力替你談判和調解,因為訴訟耗時長費用高,也容易讓雙方撕破臉皮當仇人,對孩子是很不好的。
婚姻嘛,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兒。
訴訟離婚聘請律師的作用有多大?
雖然“打官司,請律師”已路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別是打離婚官司,律師能在其間起到多大作用呢?對于法院而言,判決離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適用的規則,再優秀的律師,有時也不能改變這個規則。比如,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沒有《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幾種情形,一般法院第一次基本不會判離。當當事人手捧法院不予判離的判決書,回想交給律師幾千、幾萬元的律師代理費,心里可能真的不是滋味!那么,打婚姻官司,請律師有用嗎?我認為,這還要適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原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有所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