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起訴是要到哪里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應該去哪里起訴)

導讀:
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2一、立案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朋友欠錢不還怎么起訴在哪里起訴?
打借錢不還的官司,起訴地大致有2個地方(細分的話是4個地方):
1、法律規定的第一選擇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
2、借貸發生地。在實例中,我們通常會把借貸發生地等同于你的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也就是說,另一個就是你的戶籍所在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
這個戶籍所在地很好理解,我們不多說了,我們仔細說說經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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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認可的經常居住地一般要符合以下標準:
1、在該地居住要滿一年以上。
2、在這一年的時間內必須是連續的,不能中斷。(如果你偶爾出個差、離開幾天不叫中斷)
3、到你起訴時為止,還仍在該地居住。
只有以上三個條件都符合,才是法律上認可的經常居住地,該地法院才會受理你的案子。
那么,我們要如何證明自己或者是被告確實是經常居住在此地呢?
憑口說肯定不行,到法院辦事,一切都是憑證據說話。所以我們在經常居住地起訴時,同時還要向法院提交此地是經常居住地的相關證明。
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
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1
一、債務人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
債務人欠錢不還應該到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特別規定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債務人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三、債務人欠錢不還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我國相關程序法當中規定了民事糾紛的管轄法院,在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且同時滿足其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能立案。但是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人民法院立案審查的時間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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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
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相應的證明材料、并預交訴訟費用。
這里要補充一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但是在實務中很多原告都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碼和住址,從而影響了案件受理,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咨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戶籍所在地后,會自己去調查;也可以委托律師,到法院開調查函到派出所打證明。
二、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后,會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收到傳票后,就要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了,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三、接下來要走的.流程
接下來就是開庭審理了,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這一步按照法官的指揮走即可。然后,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也可申請再審和申訴。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3
一、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
1、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務糾紛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債權人可以到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二、欠錢不還去哪里起訴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的程序要求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在哪里起訴?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糾紛,對借款合同糾紛債權人可以向以下基層法院起訴
一、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約定。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應當先到約定的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借款行為履行地、借款行為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沒有約定的適用法定管轄地法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采用法定管轄地原則。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別人欠錢不還的,就到欠錢人的戶籍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認定為經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為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借款行為約定義務的地點,出借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為約定義務的地點。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別人欠錢不還去哪里的法院起訴?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對起訴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欠錢不還要到管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方要先寫起訴書,然后到法院提交證據和起訴書,立案并交訴訟費。法院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接著法院根據事實作出判決。最后執行判決。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要在判決生效后的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封對方財產。如果對方拒不執行,可以由法警進行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