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錢沒有欠條怎么辦(借錢沒寫欠條不還該怎么辦)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借錢沒有借條,對方不還錢的,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只要當事人滿足了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即當事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即使沒有欠條也是能夠起訴的。
別人借了錢不還沒打欠條怎么辦?
對于欠債不還的,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并且在訴訟時效以內。當事人在沒有欠條的情況下起訴的話,可以選擇其他的一些東西作為證據,比如錄音、付款憑證等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別人錢沒有借條不還怎么辦?
借錢沒有借條,對方不還錢的,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
1、知道別人的態度。
2、讓借錢的人補充打欠條。
3、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
4、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
5、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借給別人錢不還怎么辦沒有打欠條?
欠條或借條只是作為證據存在,并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欠條并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只要當事人滿足了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即當事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即使沒有欠條也是能夠起訴的。但當事人可以使用其他關聯證據或者間接證據,如與債務人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以及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全部證據,以此明確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借給別人錢沒有借條我該怎么辦?
應當想辦法收集借款證據,以備起訴使用。錄音可以做證據,可以提起訴訟。
一、借給別人錢不還且沒借條,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應按以下方法處理:
1、銀行匯款憑證。如果借款是銀行匯款,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銀行匯款憑證,應當保存好這個證據。
2、手機短信。證實有借錢的事。借錢后,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后把對方的回復短信保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3、錄音錄像。多方承認借過錢。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并錄下通話內容,隨后刻錄光盤保存。
4、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擴展資料:
1、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2、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3、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4、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
5、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6、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7、第六十八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8、第六十九條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9、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10、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1、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借款人沒打欠條怎么辦?
借款人沒打欠條怎么辦1
一、借錢不打欠條怎么辦
1、他人借錢不打欠條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欠條,或者依法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證明存在借貸法律關系。如果對方不還錢的,則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二、給別人借錢打借條還是欠條
1、給別人借錢打借條。借條與欠條的性質不一樣,借條表示借貸關系,一般以貨幣為標的物;欠條則表示欠款關系,并不一定以貨幣為標的物,雙方之間只要有借貸關系,就可以打借條,但雙方之間如果存在買賣、租賃等關系的,則打欠條。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人沒打欠條怎么辦2
一、有借條對方不還錢怎么辦?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有借條但是對方不還錢時,債權人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討債務。具體程序如下: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并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后,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后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3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上、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別人欠我錢沒有欠條怎么辦
在討債過程中,相關的討債材料即討債證據顯得格外重要,因為要想在法律上有著更多的收債證據,相關的借條和債務資料成為討債行動是否成功的一個基礎,而許多追債案例中仍有不少債務沒有借條和沒有什么書面的證據,雖然這種債務糾紛問題比較的辣手,但是,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來討債。具體來說這些證據包括:
1、借據、收據、合同等能夠證明原告和被告之間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材料。
2、原告應當提供自己將標的物交付給被告的時間、地點及交付經過的證據材料。
3、對債務擔保或者連帶責任人,應提供有關人員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家庭住址,及其應當承擔責任的證據材料。
4、設有抵押物的債權,應提供抵押物的.收據等,說明抵押物的種類、數量、價值等。
5、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以及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的證據。
6、提供被告具有償付能力的證據材料。
7、要求返還物品的,應提供該物品的數量、質量及存放地點的證據材料。
8、債務人可以提供債權的關系發生變更或者已經消滅的證據材料。
9、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當事人提供上述證據材料的形式,可以是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借款人沒打欠條怎么辦3
一、借錢沒有欠條怎么辦?
1、如果是通過轉賬,應該有轉賬記錄。這樣可以要求他還錢。
2、如果是現金,則想辦法尋找與本案無關的當事人作證。證據很關鍵,嘗試在要錢的時候電話錄音。
二、借款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主體確認
大多數借款均發生在朋友、熟人之間,所以錢一般都很容易被借走,在經過左右催促以后才發現,以往熟悉的朋友對他卻一點都不了解。不知道身份證號碼、不知道住哪、甚至連名字咋寫的都不知道。所以防患于未然嘛,前期把所有工作都做好就不至于追債時無從下手了。
我建議事先把朋友的身份證復印一下或看一下,以最快的、最簡單的方法把他的信息記錄下來,也許有人會問:那作為好朋友做這些事情多傷感情啊!但我提醒你,在你把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交個另一個人的時候,你最起碼得了解他的底細呀,至少得摸清楚他具體住哪、什么時候出生或在哪里工作、經常聯系的號碼是什么、老婆叫啥在哪工作的……通過其他渠道弄清楚他的信息。
總之,借對人找對門,要知道最后打牙往肚里落的可是自己。主體確認還涉及到一個方面,把對方的財產情況確認也至關重要,時刻關注對方的情況變化,一旦不對及早“動手”。
2、債權確認
既然是好朋友,借錢情況大多數都在口頭上達成的,錢交出去了,最后卻不還了,大呼上當啊,苦苦把你當好朋友對待卻擺我一刀,真是豈有此理。數額少的心里還過得去,但面對十萬、百萬,甚至更多的情況下,那可怎能忍得,但僅有口頭的約定最后得到的結果就可能是人財兩空。
所以,盡量保持親兄弟明算賬的心態,既然他誠心愿意當你的朋友,愿意還你這筆錢,就不怕寫這份條。書面形式對于你與對方法律關系的確認也至關重要,省走很多彎路。但很多人或許在借款時跟朋友口頭約定好,最后是以匯款的形式把錢交給對方,中間也只有幾位證人了解此事,認為這也是對債權確認的一種方式。
建議最終還是要以明確的書面形式來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為引發匯款的事實理由是多種的,借款僅是其中一種,并且這個證明過程也是很困難的,即使訴訟得到的結果可能也是被撤訴。說的道理只有一個,把事情做細,以防萬一。
3、借款數額
看過《武林外傳》嗎,里面的那個假洋鬼子為了能騙到無雙拿了一箱假寶貝來提親被涮后,想借此敲詐一筆,結果因為在財務清單上只寫了阿拉伯數字而沒備注大寫,最后被秀才妙筆神揮小數點給點回去以后,弄得是欲哭無淚啊!
吃虧在哪,就是沒好好學會計嘛!這個情節一直給我印象深刻,以致于在以后的工作中碰到有關金錢出入問題都習慣性地寫上大寫,并且特地找時間把那幾十個字都練習了一下。所以,在這我也想提醒廣大朋友注意這個細節,不要因小失大哦!
4、還款時間
對于還款時間,大多數人都會記得把它寫上去,借一年、借兩年……需要提醒的是,最好明確到x年x月x日,呵呵……省得每次都掰著手指頭算天數了,減少工作麻煩。還有一點,還款時間的明確,對于逾期未歸還利息在法庭上能夠得到支持(法律說明:對于自然人之間借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不超過銀行貸款利息的四倍的支付利息;但如果沒有約定,逾期不還也是可以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所以為了懲罰一下欠你一大屁股債再三催促話都不還的昔日好友,還是要寫明這個還款時間的。
5、借款擔保
擔保顧名思義是一種保障,并且是一種很有效地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方式,擔保可以分為人保、物保,如果你是個性情中人,始終相信人類美好感情的存在,那讓另一個人為你的債權做一下擔保又何妨;如果你還是覺得實物來得更實在,那就切切實實地辦理好各種手續,比如質押動產該拿過來的就要拿到手,比如抵押不動產,該做登記的一項都不能落。
多為自己的利益考慮一下,不要天真的以為現在還有父債子還的美好世界存在,趕緊把現有的權益保護好才是真。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
很多當事人都是因為當時朋友情深,借出去的幾百萬因沒有任何擔保而毫無安全性可言,起訴時對對方進行財產保全,才發現對方僅有的一點財產不僅被銀行抵押,而且還被其他債權人瓜分著,無奈的很啊!所以,擔保還是做早做好的比較可靠,不僅能爭取主動權,而且在時間上對你的折磨要少些。
6、時效確認
大家都明白,普通的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2年,如果你在這2年內不斷地對對方進行催告,在法律上時效被中斷,這點大家都很明白,但大多數都是以打電話的方式進行,這就出現一個問題,對方承認還好,如果不承認呢?那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訴訟時效就很難被保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