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的錢沒有欠條能要回來嗎(別人欠我錢不還沒有欠條可以要回來嗎)

導讀:
朋友借錢不還,也沒有借條,收據之類的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1、建議當事人收集諸如借條、欠條、收條等直接證據,假如沒有直接證據則收集證人、電話錄音以及郵件、短信往來和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然后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欠錢但是沒有欠條沒有字據錢能要得回來嗎?
欠錢但是沒有欠條沒有字據錢能要得回來。如果沒有借條,但能夠通過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存在也可以把錢要回來。如果是通過轉賬記錄證據借貸關系存在的,法院會要求借款人進行舉證和說明,如借款人不能證明該筆款項作出合理解釋,則法院會認定此筆借款已真實發生。
【法律分析】
欠錢但是沒有欠條沒有字據錢能要得回來。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是債務人未出具欠條,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要回欠款:第一,直接找債權人協商,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第二,找中間人從中調解,達成書面的還款協議或者直接還款;第三,收集其他的欠款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或者雙方交易的記錄等去法院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款。也可以起訴:
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朋友借錢不還,也沒有借條,收據之類的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
朋友借錢不還,也沒有借條,收據之類的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
1、建議當事人收集諸如借條、欠條、收條等直接證據,假如沒有直接證據則收集證人、電話錄音以及郵件、短信往來和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然后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因為債權一旦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債務人就享有時效抗辯權,就可以不用清償債務。
2、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切實充分,法官就會采信觀點、判決勝訴。勝訴之后,如果一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內未履行法院的判決,另一方應該盡快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因為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時效,就是判決生效后2年內。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但是更多的財產線索以及證據還是需要當事人進行提供的。
4、如果被執行方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被執行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和誠信檔案中。
這樣就會限制被執行方的銀行借貸等金融服務,被執行方可能也會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執行司法拘留。
5、如果被執行方有能力執行卻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那么就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也沒有借條,收據之類的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
你可以找他要錢。手機錄音,證明是向誰要的錢,多少錢,什么錢,這既是證據,就有機會通過法律要回來。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朋友借錢不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嗎?
向法院起訴,拿起你的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直接向法院起訴,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利益。
2、向你朋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這便于法院送達支付令,支付令的申請,申請人基本情況、被申請人基本情況、請求事項、事實經過及其理由,尤其要載明借款事實的成立和存在。
3、提供借款借據復印件,待法庭要求提供原件時,再提交原件,路途遙遠不要緊,可以電話立案或郵寄立案,你可以將申請及借據復印件郵寄給債務人所在地法院,當然要告訴他們你的電話或地址便于聯系,如果他們決定立案,你只是在支付令發出十五天后申請執行就可以了。
4、打錢的票或者短信都可當做證據,只是他不還你又要要,只能去法院起訴他了,這樣估計朋友沒得做了,不去法院他不給你還你也沒辦法,如果他不承認借錢但你又有打錢的事實則他構成不當得利,需返還錢款,而承認的話則構成借錢事實。
欠錢不還沒有借條通過法律能要回來嗎?
【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將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借錢收不回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
可以,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欠自己的錢,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
應盡快向法院起訴。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時效,將喪失勝訴權。
朋友借錢不還,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嗎?
朋友借錢不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依法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如存款、車輛、房屋等),如果調查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依法強制執行,不需要找到被執行人。如果法院經調查未發現被執行財產,也無法找到被執行人的,法院會終結本次的執行程序。待以后發現被執行人或者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再恢復執行。執行時間不受限制。
1、要收集證據,就是借條,還有一些其它的證據(證人或者其他能證明他向你借錢的證據),還要明確你的訴訟期限有沒有過(約定還款日期算起兩年)如果沒過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2、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條件:
1、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該裁定不得上訴。
5、處理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債務人對債權債務關系沒有異議,但對清償能力、清償期限、清償方式提出不同意見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提出訴訟。
只有借條,錢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借款人沒有資產。
有借條錢并在訴訟時效內,可以通過法律來判決,如果借款人沒有資產就沒有辦法了。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有人借錢不還.通過法律能要回來嗎
只要有對方借錢的證據,就可以起訴對方歸還的。如果沒有證據就會比較麻煩。
朋友借錢不還,是銀行轉賬借給他的。通過法律可以要回來嗎?
不好說,這要看你能否收集到相關借款給他的證據,光憑轉賬給他的記錄還不足以證明是借錢給他的,是否還有其他證據?如其他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證明、電話或QQ等通話記錄等。
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能要回來嗎?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于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此時就要注意,您是否存有轉賬記錄,如有轉賬記錄也可當做借條認定,或者其他方式,只要能證明你借出過這筆錢就可以。
沒有借條的錢能要回來嗎?
沒有借條能要回借款,債權人可以以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作為追討欠款的證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拓展資料】
一、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對方借款的一方稱為借款人,出借錢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借款合同依據貸款人的不同可以區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屬于典型的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是借進款項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法律對借款人的資格并未作任何限制。貸款人是借出款項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是適格貸款人的法人即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等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有經營金融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其他民事主體也可以進行民間借貸,也是合格的貸款人。
三、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所謂利息先扣,是在貸款人發放借款之時,就將一部分利息在本金中預先扣除的做法。利息先扣的問題在于,在支付本金時就預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使借款人從一開始就沒有得到全部的借款數額。例如,借款100萬元,約定月息百分之二為2萬元,在支付本金時,只支付88萬元,其余12萬元作為六個月的利息預先扣除,借款人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就是88萬元。
四、當事人約定利息先扣的,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其辦法是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認定借款本金并計算利息。如上例,貸款人出借借款利息先扣12萬元,實際支付88萬元,就按照88萬元計算本金,月息二分,為
1.76萬元。
五、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償合同,其借款利息就是對借款的報償。因此,借款人應當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保障貸款人出借貸款的利益同報。
六、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追回嗎?
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追回嗎?在生活中,其實很多借款都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打借條,有許多人在借錢出去的時候因為對方是朋友就沒有打欠條,又因為沒有借條欠錢不還。那么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追回嗎?
欠錢不還沒有借條,可以選擇其他的一些東西作為證據,比如錄音、付款憑證等等。也就是說,在債務糾紛的訴訟當中,借條并不是作為唯一的證據存在,當然借條的證明力肯定是比其他證據要強的。
沒有借條,需要收集其他證據用于起訴。比如:
1、微信聊天記錄、借款催款的通話錄音、短信聊天記錄等;
2、微信轉賬憑證、銀行匯款憑證等轉賬記錄;
3、借款的錄像視頻、第三方人證等。
有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一般就可以用作起訴的證據了。單一證據起訴很容易敗訴,證據越多,越有利于證明借款事實。
律師提醒:一定要注意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超過三年屬于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支持您的請求。
近年來民間借貸案件越來越多,借款前是孫子,借款后是大爺,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收集充分的證據后再進行訴訟,同時給借款人提個醒,在借款時盡量要一個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身份證照片,證明對方信息,省去起訴時的麻煩。
同時在借款時沒有借條的,關系沒鬧僵時可以補一張借條,保證自己的權益。同時就算對對方財產情況不自信、對自己證據不自信,也建議起訴。因為欠債不還不承認的話,以后也很難追回借款,如果一直不采取法律途徑,則容易錯過訴訟時效,或者被別人先起訴執行了。
如果自己有精力的話可以自己起訴,若沒有精力懶得折騰也可以花當時欠錢的5%-10%找個律師(標的太小的不建議請律師),試試要回這筆錢,這也是一筆不錯的投資。就算錢無法追回,讓欠錢不還的老賴變成失信人,也算是為社會做貢獻了。
注意:如果遇到欠債不還的情形,至始至終不要和對方撕破臉起,千萬不要撕破臉,除非你手里證據很充分、或者是不想要錢了,不然就乖乖當孫子吧!雖然這樣很屈辱但起碼還能和對方溝通,能溝通就有機會錄音/錄視頻留證據。
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追回嗎?
一、借錢沒有打借條,還可以要回來嗎?
如果沒有借條,想拿回借款的話,必須先想辦法把的借貸合同關系固定下來,換言之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過此時會比較麻煩。此時建議當事人可以先收集其他的證據,形成證據鏈,證明雙方之間確實存在借貸關系,然后也實際給了對方借款的`,要回錢也是有希望。
具體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對方補寫借條或者還款計劃;
2、對對方承認你們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系談話進行錄音;
3、尋找能證明存在借貸合同關系的證人等。
4、若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并要求對方還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民間借貸不還怎么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由于民間借貸多出現在親朋好友之間,礙于彼此的關系,可能就沒有要求對方出具借條。而之后對方可能就不予承認,這樣的情況下也不是沒有辦法要回借款。除了借條之前,其實可以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雙方實際存在借貸關系,那么最終要回借款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沒有借條的借款能追回嗎3
一、沒有借條錢是否能要回來?
如果沒有借條,先不要著急,我們可以先跟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不愿意配合,需要起訴到法院討債的,則要提供證明借貸關系的證據,如轉賬憑證、證人、錄音證據等。
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
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還款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
(2)還款內容,如還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
(3)讓借款人提供擔保,或者第三人作為保證人,都需要訂立條款;
(4)雙方的義務;
(5)違約責任;
(6)雙方簽名、日期。
2、沒有借條到法院起訴可搜集的證據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存在。
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
(2)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3)保留的借錢聊天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電子數據。
(4)保留的銀行轉賬憑單。
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
3、提醒
在出借款項時應及時要求借款人出具書面形式的借款憑證,載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用途、支付方式、利息約定、還款時間”等相關內容,并盡量通過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支付,注明款項用途,妥善保管轉賬、匯款憑據,以更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如果只有微信轉賬記錄,錢能要回來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這意味著如果借款人不承認這筆錢是借的,那他就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來進行抗辯。
由此可見,不管有沒有借條,我們都不必擔心,因為沒有借條可以要求對方再次確認借款,補簽協議,如果實在不行的,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針對于只有微信轉賬的,那么對方否認借款存在,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沒有借條還能要回錢嗎?
沒有借條還能要回錢。當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證明存在借款事實,并可通過協商、訴訟等合法的方式來要回錢。當事人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欠條、收據、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