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導讀:
對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要是屬于一般情節,即量刑范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同時滿足其他的緩刑條件,那么在判刑的時候同時宣告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不過要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話,則一般是不適用緩刑。
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交通運輸安全和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
客觀方面: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交通運輸法規,是指保證交通運輸正常進行和交通運輸安全的規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鐵路等各個交通運輸系統的安全規則、章程以及從事交通運輸工作必須遵守的紀律、制度等。
2、主體: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主觀方面:過失,應當預見到其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可能會導致重大事故,產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或雖然預見到,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心理態度。
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轉化成故意殺人的或者故意傷害的,有可能判處死刑。
交通肇事不適用緩刑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態,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客觀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事故處理機關控制、脫離控制,不愿意承擔刑事或不愿意對被害方予以賠償,客觀上不具有悔罪行為。因而在其歸案后,即使產生了悔罪心理,實施了悔罪行為,但他們的罪過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僅應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考慮,不宜適用緩刑。
實踐中,對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要是屬于一般情節,即量刑范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同時滿足其他的緩刑條件,那么在判刑的時候同時宣告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不過要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話,則一般是不適用緩刑。
人死亡的,雖然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一般也不宜適用緩刑。但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可以從寬掌握。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最高的處罰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樣的情況下交通肇事罪是不能被判處死刑的。如果交通肇事罪轉化為了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的,則就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因此,只有我們仔細了解了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我們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