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爭議訴訟時效

導讀: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合同起訴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訴有效期即訴訟時效,民法典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合同起訴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起訴有效期即訴訟時效,民法典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1、考慮到國際貨物買賣的特殊性,法律上規定了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睹穹ǖ洹返?94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可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的時效要比一般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更長。
2、《海商法》《票據法》等也都規定了特殊的訴訟時效。這些特殊時效有的比一般訴訟時效期間要短,例如,《海商法》第257條規定:“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承運人交付或者應當交付貨物之日起計算;在時效期間內或者時效期間屆滿后,被認定為負有責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為九十日,自追償請求人解決原賠償請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對其本人提起訴訟的法院的起訴副本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訴訟時效主要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是特定的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從原則上說,債權的請求權都可以適用訴訟時效。如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等,均可以適用訴訟時效。
但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訴訟時效為四年。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五百九十四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
【分析解答】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有特殊情況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適當延長,但是是否能延長,由法院決定。
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