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莫名被法院凍結是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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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莫名被法院凍結是什么情況
銀行卡莫名被法院凍結是什么情況?
一般情況下,銀行卡被法院凍結的話,無非有兩種可能:要么是被保全了,要么是被執(zhí)行了。其中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而執(zhí)行分為民事案件的強制執(zhí)行和刑事案件(含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強制執(zhí)行。如果之前并沒有任何動靜,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凍結,而且收到一個裁定書的話,基本上就是被訴前保全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的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申請訴前保全。
銀行卡被法院凍結可能是被訴前保全了
如果收到裁定書,應當就是訴前保全裁定書了,不用擔心這個裁定書是不是假的,在裁定書上會有法院的名稱,會有案件的案號,以及在裁定書的最后部分會寫明白權利告知。即: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而且如果你擔心裁定書真假的話,完全可以向作出裁定書的法院詢問。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凍結到了被申請人的財產,而且雙方權利義務比較明晰,被申請人也沒有什么異議的話,一般情況下雙方會達成和解,也就是被申請人直接還錢,申請人不再作出起訴。但是如果達不成和解的話,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會在30日內提起訴訟的。這個時候被申請人還會收到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相關的手續(xù),這時被申請人就完全可以準備證據、進行答辯,并且做好庭審的準備。對于一審作出的判決不服的話,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后15日內提起上訴。
如果是訴訟保全的話,你在銀行卡被凍結以后,你一般會同時收到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以及保全裁定書。這個保全裁定書上列明的雙方當事人會是原告和被告,而非訴前保全裁定書中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而且在尾部的權利告知部分,只會是告知如果對裁定不服等等話,可以提起復議,而不會載明需要在多長時間內提起訴訟。
銀行卡被執(zhí)行凍結的情況
如果是因為執(zhí)行被凍結的話,那么一方面,你在此之前會收到判決書、執(zhí)行通知書等文書,另一方面,在被凍結之后,你不會收到任何的法律文書。
也就是說在強制執(zhí)行之前,你會知道你是因為什么事敗訴了,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當然,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之前是公告送達,或者是你沒有到庭而被缺席審判的。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發(fā)現(xiàn)裁判文書確有錯誤、而你又能提供出相應證據的話,你就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