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導讀:
那么兒媳對公婆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嗎?
我們知道,孩子對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兒媳嫁到男方家,大家都是一家人。那么兒媳對公婆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嗎?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小麗和丈夫婚后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然而丈夫突發意外去世,小麗一個人要照顧孩子和老人有些力不從心,便請求婆婆的其余兩個孩子贍養老人,他們卻拒絕,稱婆婆一直和小麗一家住在一起,丈夫去世,理應由兒媳贍養老人。事實真的如此嗎?法律上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兒媳對公婆沒有法定贍養義務
在該案件當中,不僅兒媳對婆婆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作為婆婆的子女,有義務贍養生活困難的老人。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兒媳對公婆其實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是有基于婚姻關系產生的對配偶的協助贍養義務。
隨著一方去世,配偶的協助贍養義務也自然終止。
贍養作為法定義務,親生子女對父母是有法定贍養義務的,且并不因為有一方贍養,另外一方則可以免除義務。
兒媳和婆婆不是母親和女兒,兒媳對自己的親生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對婆婆有協助贍養的義務。
兒媳贍養公婆,可以繼承遺產
雖然兒媳對公婆沒有贍養義務,但是如果兒媳對公婆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正常情況下,隨著配偶的死亡,另一方也喪失了法定繼承權,但是法律鼓勵喪偶兒媳對公婆承擔贍養義務,所以按照此規定,依然可以獲得繼承權。
不過兒媳贍養公婆獲得繼承權,也需要舉證,并不是說,給公婆贍養費就是贍養了。需要收集證據,證明自己所盡的義務。
常言道百善孝為先,雖然從法律規定來看,媳婦、女婿贍養公婆或岳父母并非法定義務,但是贍養、孝敬另一半的父母也是一種傳統的家庭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