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那些事

導讀: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簡單的,但是所有的書面協議,除了中間的主要內容之外開頭和落款也是比較重要的。而且,財產分割協議正式生效的時間應該是自雙方辦理了離婚證之后。特別是要注意,在財產分割協議當中切勿忽略了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約定,至于協議公不公正證,都不影響其法律效力。
離婚時房產分割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今日,為您解讀新婚姻法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四大原則,了解一下也是好的。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第一項:如登記在一房名下判給該產權人產權證是行政機關對房屋權屬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確認,在離婚房產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會改變產權,即房產證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決給房產證上的產權人。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第二項:如登記雙方名字分情況處理如果產權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該房產是完全屬于夫妻共同房產,在離婚時候都應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進行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房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3)雙方都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房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然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房產處理。
如果房產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的,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給一方使用,對另一方以上述方式進行補償。
總之,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區分了不同情況,如房產登記在一房名下則判給該產權人,如登記在雙方名下視雙方意見處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共同分割,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2、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3、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5、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6、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二、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簡單的,但是所有的書面協議,除了中間的主要內容之外開頭和落款也是比較重要的。而且,財產分割協議正式生效的時間應該是自雙方辦理了離婚證之后。特別是要注意,在財產分割協議當中切勿忽略了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約定,至于協議公不公正證,都不影響其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