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愿離婚,怎么樣才能離婚呢

導讀:
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該怎么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對方不愿離婚的怎么樣才能離婚呢?
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該怎么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對方不愿離婚的怎么樣才能離婚呢?
1、不想離婚的當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幾下五種:
(1)認為雙方有感情,特別是自己對對方還有很強的依戀,不想離婚;
(2)孩子還小,離婚恐怕影響孩子的成長及學習;
(3)離婚后不好再找伴侶,對離異后的生活恐懼;
(4)對方提出離芽是因為有外遇,為了報復就是不離婚,不讓對方得逞;
(5)對方給的補償太少,多些就同意離婚。
2、當婚姻出現問題時,若仍想維系,應注意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1)主動承擔婚姻中的責任。
(2)積極改善婚姻相處模式。
(3)協助對方一起處理婚外情。
(4)調節夫妻情趣。
(5)注意財產權益保護。
為此,在做出維系婚姻的努力時,也別忽略了婚姻財產權益的保護。當然,此時的權益保護需要更多的技巧,做到既體現維系婚姻的真誠,又不錯過證據收集的最佳時機。
對方不愿離婚的怎么樣才能離婚
1、合法的離婚途徑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2、如果夫妻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10分鐘OK,而且收費低廉。如果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1)確認合法婚姻存在。具體講,就是在起訴離婚時:第一,有結婚證。第二,不存在重婚行為。
(2)確認具體管轄法院。
關于民事訴訟的管轄,規定比較繁雜,最好去咨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一般來講,如果夫妻雙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勞教或監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即原告須在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如被告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則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準備訴訟材料。包括:訴狀;身份證;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文件;戶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有子女的);證據(原告根據訴訟請求提交,被告根據答辯目的提交)。
訴狀不需要寫的太復雜,言簡意賅,說明問題即可。
證據要根據你的訴訟請求來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產,就應該提交房產存在以及價值的證據。如果你認為被告存在虐待行為,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就應該提交能證明被告存在虐待行為的證據。
(4)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
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需要雙方協商,否則事情就會比較難處理。但要是出現一方不愿意離婚的情況又怎么樣才能離婚呢?此時不能協議離婚,但并不代表也不能訴訟離婚,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了的,那最終法院也是會準許離婚。




